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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部门派驻律师可以提供哪些服务

2017-06-18 13:16来源:山西日报浏览:手机版

    我是一名信访人,看到我省已经派驻律师到信访部门接待信访案件。他们能为信访人提供哪些帮助呢?省司法厅:

    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主要职责包括:1热情接待信访人,听取和阅读信访人提出的法律诉求和相关材料,准确了解信访人诉求,做好法律咨询解答工作。

    2依据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在调查核实案情基础上,对信访人信访事项和信访诉求作出评议分析,研究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方案。

    3对经过分析、评议,认为原案件处理正确、信访人诉求不当的,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明法理,耐心劝导信访人服判息诉。不息诉的,可建议政法机关举行听证。

    4对经过分析、评析,认为原案件处理可能存在执法错误或瑕疵的,及时向有管辖权的政法机关提出法律意见和工作建议。

    5对信访诉求符合法律规定,需要向政法机关提出申诉的,可帮助信访人撰写申诉材料,引导信访人依法按程序进行申诉。

    6对生活困难的信访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可帮助其向政法机关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7保守知悉的案件信息以及依法不能公开的信息。

    8不收取信访人财物。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参照法律援助的做法,政府将信访工作费用纳入地方财政支出范围。

    9不对信访人随意和虚假承诺。(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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