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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模范司法所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座谈会发言摘登(2)

2017-06-18 13:04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浏览:手机版

    人民调解“网底工程”。把人民调解基本单元缩小到管理网格,在每个网格设立人民调解员,做到了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发现、事发现场处置、萌芽状态化解,三年来共调处民间纠纷738件,调解成功率98%。

    法律援助“站员工程”。在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选聘法律援助联络员,优化援助流程,畅通援助通道,三年来办理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124件,为农民工讨回薪酬、社会保险金等120余万元。

    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在村居普遍建立司法行政工作室,选派了法律顾问,做到“一村一室一顾问”,常年开通“148”法律服务热线,近三年为镇党委政府、集体企业和村居办理涉法事项350余件,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我们坚持“法治铁军”和“道德之师”建设并重,将执法融入精细管理之中,将为民融入热情服务之中,不断提高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全所现有工作人员9名,其中干警3名、社会工作者4名、专职人民调解员2名,干警学历全部达到法律本科,1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1名为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同时,在全镇选聘了128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从事人民调解工作。

    针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我们探索实施组织网络化、队伍多元化、监管信息化、执法规范化、教育人性化、帮扶社会化的“六化”教育管控新模式,手机监管定位率达到100%,全镇30名在矫社区服刑人员和17名刑满释放人员,无一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

    扎根基层不忘初心坚守梦想

    江西省万安县司法局百嘉司法所所长 林万青

    我担任江西省万安县司法局百嘉司法所所长14年,从事人民调解工作20年,这次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倍感光荣。

    司法所每天的工作都要和群众打交道,也是基层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2003年我担任司法所长以来,一直协助镇里分管综治维稳工作。记得2012年镇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引起的一起拆迁纠纷,由于村小组与村民签的协议不规范,引起村民不断上访,我们主动介入,从法律和政策的角度协调处理,很快解了围,使得美丽乡村建设得以顺利推进。事后,镇政府就聘请我做法律顾问。我出身农村,对乡里乡亲有着特殊的感情,能够帮助群众解难,我感到很快乐很幸福。这些年,我帮助过不相识的残疾人申请了低保,帮助过农民工讨薪,为困难群体提供过法律援助,老百姓都说我是好人,有事就找林所长。

    为了延伸工作触角,我和镇里一起创新设立了“村民说事室”,每个村组织退休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等“三老”人员,定期接待群众,有事说事、无事讲法,融洽了干群关系,被吉安市委命名为“全市十大为民服务品牌”。

    这些年,我调解了大大小小2000多件矛盾纠纷,我感觉调解纠纷不单是达成一纸协议,要靠一颗公心,巧用情理法化解当事人心中的“结”。我们当地有一位大伯,因为儿子当了乡党委书记就自认为高人一等,今年初与邻居发生了山林权纠纷,我接报后,不仅对他讲法律,还跟他说:“儿子当官,老子要做得更好。”又请他儿子做工作,最后矛盾化解,他与邻居也更和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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