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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壁红柳 追记“1+1”法援律师柳芳

2017-06-17 23:01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柳芳走了,刚刚开完追悼会。”今年3月的一天,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二师司法局政治处副主任徐菁在寒风中接到了陌生的广东来电。听闻噩耗,她一阵眩晕: “虽说柳律师援疆期间一直药罐子不离手,可是阳光开朗,工作中充满干劲,专业能力极强的她更是对合同审核‘吹毛求疵’、对不理解法条的工作人员或者群众不 厌其烦。工作干劲十足,这怎么说走就走了?”

    徐菁和同事们不知道的是,早在柳芳援疆才三个月时的一次大出血,医生就已经下了癌症的诊断。不过她对谁都没提起,只是在病历本上签下“拒不住院,后果自负”的字样,默默地坚守到一年服务期满后,才开始安心投入治疗。

    柳芳生前报名参加“1+1”法律援助时曾经表示:“人这一辈子,总要做点儿有意义的事情。”在十二师开展法律援助的一年间,忘情工作的柳芳先后获得 “1+1法律志愿者”优秀律师、“1+1”行动律师“法律援助贡献奖”、“2013年度十二师人民调解先进个人”、“2013年度十二师优秀法律援助工作 先进工作者”、“十二师2013-2014年度优秀法律顾问”等荣誉称号。

    如今,完成心愿的柳芳了无遗憾地去了。而她援疆一年所做的工作却给 地方带来长久的影响,使十二师的法律顾问工作实现了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的转变;将合同管理工作由“事后补救”转为“事前防范”,有效防止了国有 资产的流失;使“1+1法律援助”志愿行动实现从“输血”向“造血”的转变。

    如同为茫茫荒漠带来生机的红柳,不求回报、带癌坚持完成法援工作的柳芳,则为戈壁滩带去了法律的阳光。

    法律服务的“全科医生”

    2013年7月,柳芳放弃数十万的年收入报名参加“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被派往新疆建设兵团唯一没有执业律师的十二师司法局法律顾问室工作。一 年间,她共审查备案全师各单位合同、协议193份,撰写法律意见书193份,标的超过百亿元,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及讲座20场次,真正做到了合同管理工作 “零失误”。

    柳芳到十二师报到的第一周,就协助机关事务管理局处理了一起租赁合同引发的纠纷,挽回损失800余万元。据了解,管理局一繁华路 段办公用房出租给了某公司经营,该公司却擅自改变原有建筑结构,损坏了楼房的承重能力。管理局发现后及时介入,要求该公司立即终止行为并恢复原样。然而, 该公司在整改期限内拒不履行,管理局遂诉至法院。柳芳了解案情后,综合双方情况给出了中肯可行的法律意见,很快被双方采纳,并在开庭前达成了调解。

    时值师团大建设大开发时期,与经济建设相关的矛盾纠纷凸显,师团对外招投标、保障房建设、原居民区复垦、房屋拆迁等均亟需法律服务。“柳芳每天最重要的 工作,就是审核一摞几十公分高的合同,查缺补漏、规避风险。”徐菁介绍,因为时效原因,有些合同需要即时处理,因此加班加点是常事。

    “许多新的领域,譬如‘新三板’业务、破产重组、金融票据等,由于此前接触较少,加之其专业性,成为司法局法律顾问一块难啃的骨头。”十二师司法局法律顾问室的汪建说,“但柳芳律师就像是法律服务的‘全科医生’,无论什么类型的合同她都能处理得游刃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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