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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阳光照亮每个角落(2)

2017-06-17 16:57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一年的援助期转眼就到了。陈贤申请继续留在西藏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但组织上考虑陈贤的身体状况,把她派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开展志愿行动。

    这一次,在陈贤的影响下,同样是律师的陈贤丈夫曹旭也申请参加当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并获得批准,成为一名志愿法律援助律师。这是“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开展以来,全国唯一一对参与法律援助志愿活动的律师夫妻。曹旭的援助地是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

    2015年,陈贤和曹旭携手来到了内蒙古大草原。原本考虑夫妻俩都在内蒙古可以多见面,结果两地相距300多公里,各自的法律援助案件又多,两人也没能见上几次面,只能在电话中相互倾诉和鼓励。

    没来内蒙古之前,陈贤脑海里出现的是“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景象。等真地到了那里,却看不见大草原:因缺水,见到的草都稀落枯黄;常年干旱少雨,春天多沙尘暴,冬天极其寒冷。

    陈贤被安排在司法局三楼的宿舍里,因在新区,四周没有住户,没有洗澡的地方,没有电视,没有网络,只能自己做饭。有了西藏的经历,这些困难更吓不住陈贤。在内蒙古的一年里,陈贤尽心尽力办理每一个案件,共受理案件80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0多万元;下乡开展法治宣传30余次,开展法治讲座8次,到街头开展法治宣传12次。

    陈贤说,办理的案件中一些贫弱妇女维权案件,让她至今难忘。一路走来,她与一些贫弱妇女结下了深厚的姐妹情谊。

    一位饱受家庭暴力几十年的中年妇女,曾两次到法院起诉离婚,两次都是在开庭当天法院门前,被其丈夫指使的人将其拖到车上带走。第三次,她申请了法律援助,陈贤接手了这起案件。然而,开庭当天,当陈贤和当事人刚从出租车上下来,又有五六个男人突然从等在法院门口的一辆车上下来,硬是将当事人往他们车上拖。陈贤紧紧拉住吓得发抖的当事人的胳膊不放,大声向法院的门卫求救,在闻讯赶来的法官制止下,当事人的丈夫依然威胁着要打陈贤。但陈贤没有惧怕,法庭上她为当事人据理力争,最终法院判决离婚。

    “当拿到离婚判决书的那一瞬间,她笑了。这也许是她几十年来最开心的一次笑。”陈贤说,法律援助案件中相当一部分是涉及妇女儿童的案件,很多妇女维权艰难,每每遇到这些案件,自己都会竭尽全力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再苦再累都觉得值,即使顶着沙尘暴去取证连人带自行车一次次跌倒在风沙里,都不曾有过一丝抱怨。

    天山脚下夫妻法援志愿者

    2016年,陈贤被派到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开展志愿法律援助工作。这是她连续第三次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这一次,曹旭又“妇唱夫随”,被派到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

    这次离得近了,夫妻俩见面的机会多了,他们在工作上相互帮助,在业务上相互促进,在生活上相互照顾,成为维、汉群众眼中一对幸福的夫妻法援志愿者。

    根据新疆特殊的社会稳定形势,在完成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同时,陈贤把开展法治宣传作为工作重点,深入单位、社区和群众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截至目前,陈贤已办结56件农民工劳动仲裁案件,接受300多人次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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