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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开庭为高考让路

2017-06-10 20:37来源:人民网-法治频道浏览:手机版

     “孩子能快乐高考,我得感激你,王法官,是你给了我儿子一个美好的未来!我相信他能考出好成绩!”6月7日,送孩子进入高考考场后,当事人陈女士给黑龙江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王庆娟打来电话表示感谢。

 

     陈女士是一起离婚案件的被告,一个月前被丈夫杨先生起诉到法院,要求与其离婚并分割家庭共有财产。

 

     立案后,因实行微机自动分案,该案预定于6月5日开庭。

 

     案卷到主审法官王庆娟手里后,她仔细查阅卷宗,了解案情。看到双方唯一的孩子是一名即将高考的学生时,顿时感慨万千,感到特别惋惜和痛心。

 

     为挽回这对夫妻的感情,也为解开双方内心的隔阂,王庆娟小心翼翼地给双方当事人打电话,询问孩子是否在身边。

 

     当确认孩子不在时,王庆娟便对双方展开调解,讲清利害关系并明确告知:“高考是人生的一扇大门,大人离婚不要影响到孩子的高考,否则你们将后悔终生。”

 

     听了法官的劝解后,杨先生对离婚的态度有所缓和,当即表示,采取表面与妻子和好方式,绝不让孩子在高考前知悉大人离婚之事。(责任编辑:韩佳欣)

 

因为杨先生心里的疙瘩未能有效解开,认为妻子陈女士有背叛自己之嫌,所以一直未向法院撤回起诉。

 

眼看就到6月5日的开庭时间了,而双方孩子刚满17周岁,属于未成年人,一旦陈女士同意离婚,就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出庭对孩子是一个灾难性的打击,势必严重影响高考。

 

为给孩子一个快乐的心情迎接高考,开庭前3天王庆娟决定,延期审理此案,将开庭时间推迟到高考之后,并告知双方当事人。

 

接到电话后,陈女士特别激动,感谢法官设身处地为其着想。杨先生接到电话后,也未提出异议,表示双方都忙于孩子的高考,开庭时间可以暂时放放。

 

据悉,大庆高新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采取多项措施为高考学生减压,为高考护航。对涉及高考生家庭的案件,采取慎判慎执策略。对未开庭的案件,坚持不惊动高考生原则,向双方当事人释明,将庭审延期到高考后。对已开完庭的案件,在审限范围内原则上暂缓宣判;对执行案件,坚持人性化执行,在提供担保条件下,予以暂缓执行,坚决避免因审执行为增加高考生的思想负担,影响高考发挥。

 

据了解,大庆高新区法院还抽调部分干警作为志愿者配合辖区相关部门全力服务高考,要求全院干警上下班绕行,不走高考考点附近道路,为考生顺利参考让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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