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法治社会 >

试点跨域立案服务一体化

2017-06-10 20:26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浏览:手机版

  本报北京6月8日电  (记者徐隽)在北京打官司,可以选择家门口的法院立案了。近日,记者从京津冀法院跨域立案服务一体化试点工作暨北京法院跨域立案服务一体化工作展示现场了解到,北京法院全辖区实现跨域立案服务一体化,京津冀三地的7家试点法院之间实现跨域立案服务,这将有效减少当事人到管辖法院立案的次数,缓解三地当事人跨域立案的奔波之苦,便利当事人诉讼。

 

  7家试点法院分别是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天津市武清区法院、河北省唐山市中院、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法院和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法院。

 

  据介绍,跨域立案即案件协作法院和案件管辖法院依托信息平台,完成当事人立案材料提交、审核、受理工作,方便当事人立案。其具体流程为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通过京津冀三地任一法院(协作法院)自助立案平台提交起诉材料及证据,通过网络系统传输至管辖法院,管辖法院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直接予以登记立案。目前,跨域立案适用于京津冀试点法院及北京市辖区中基层法院管辖的一审民商事案件、执行实施类案件,以后将逐步扩展跨域立案的适用范围。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吉罗洪介绍,立案环节作为诉讼的第一道关口,探索京津冀三地法院跨域立案服务一体化对促进三地法院立案标准的统一、便利当事人诉讼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姜启波表示,推进京津冀三地法院立案服务一体化是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重要体现,要大力推进立案诉讼服务工作,以律师为重点服务群体,全面提升立案服务的水平和标准,要在7个试点法院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京津冀三地法院立案服务一体化的进度,尽快实现京津冀三地法院全域立案服务一体化,进而推动全国法院异地立案服务一体化工作。(责任编辑:韩佳欣)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