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出纳微信转账被骗10万 被公司起诉索赔2万(2)
财务人员遭受电信诈骗给单位造成损失,哪些情况应承担赔偿责任?主审法官孙姣娜认为,要依据归责原则确定行为人应否承担损害后果的赔偿责任。由于劳动者较之用人单位处于弱势地位,归责原则的确立也应注重对劳动者的保护。劳动者的赔偿应限于故意或重大过失,如果仅是轻微过失或疏忽,可考虑免除劳动者的赔偿责任。本案中,邱小姐作为货运公司的出纳,对公司的财务支出应当负有谨慎义务,但她在款项的支付过程中没有遵守财务工作要求,属于合同约定的违反工作岗位责任要求的情况,可以认定具有比较大的过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孙姣娜说,在确定劳动者承担责任范围时,应综合考虑劳动者的主观过错大小、收入情况、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就损害赔偿的约定等因素。本案中,尽管邱小姐未尽到谨慎义务,但这是由货运公司财务管理方面存在较大疏漏造成的,因此确定邱小姐承担20%赔偿比例较为恰当。(责任编辑:韩佳欣)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相关阅读:
- 已婚男子以婚恋之名诈骗30余万被公诉 04-24
- 丁智勇到哈尔滨调研农村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09-05
- "开家军"恶势力团伙以"开"字纹身 聚众斗殴寻衅滋事 02-12
- 那一抱 引发的悲剧……25岁男子被打进ICU 07-26
- "专业讨债队"骚扰纠缠借款人 5人寻衅滋事被判刑 08-07
- 16年的不懈追踪 一起“骨头案”终执结 06-08
- 男子穿旭日旗T恤参加泰山登山节惹众怒遭"围攻" 09-08
- 冒充专家免费体检推销“保健品”23名被告人因犯诈骗罪入狱 01-22
- 警方预警:近期,这几类通讯网络诈骗案件高发 05-04
- 中国每年25万人死于自杀 系青壮年人群首位死因 09-11
资讯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