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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文加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履职保障(2)

2017-06-08 20:57来源:中国青年报浏览:手机版

 

  第五,切实保障法官在公正考核、薪酬保障、教育培训、心理疏导、医疗保障和休息休假方面的权利。一是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健全完善法官考评委员会工作机制,对法官审判绩效的考核、评价,必须由法官考评委员会作出,考核结果应当公示,法官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申请复议。二是要求按时足额发放法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考核奖金的发放不得与法官等级、行政职级挂钩,注重向一线人员倾斜。三是要求为法官提供心理咨询和疏导服务,普遍建立和认真落实法官年度体检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完善法官的医疗保障制度和抚恤优待办法。四是要求每名法官每年至少应当参加一次脱产业务培训。五是要求依法保障法官的休息权和休假权,认真落实年度休假等制度,切实保障法官必要的休假时间,并将法官休假落实情况纳入各部门绩效考评范围,不得以任何方式变相阻碍法官休假,不得强制要求法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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