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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环保法能否成“杀手锏”还需检验

2015-04-06 14:58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近日,有关部门调查发现,甘肃省武威市荣华工贸有限公司在环保设施没有完全建成的情况下,未经批准擅自投入调试生产,私设暗管向腾格里沙漠腹地违法排放污水8万余吨,污染面积达266亩。且后续调查中还发现,当地的环保管理部门存在放任问题企业非法排污的行为,不仅不积极查处,甚至还帮忙隐瞒真相。目前,荣华公司董事长被立案调查,两名直接责任人被拘留,武威市和凉州区环保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直接责任人也已被停职并接受审查。

  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十分重视环保工作,“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201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哈萨克斯坦纳扎尔巴耶夫大学回答学生问题时说出了上述这番话,此后,他又多次表示,我们绝不要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GDP。此外,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史上最严”环保法也首次规定了“按日计罚”的处罚措施,给污染企业以从未有过的震慑,同时,也对地方政府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职责界定,明确环保与干部考评挂钩,并规定了最严的问责举措。

  多年来,环境污染之所以成为久治不愈的“顽疾”,一方面是因为环保法律缺乏“钢牙利齿”,另一方面是因为管理部门以及领导干部的监管失职。如2014年有九成省份的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污染治理,有至少15个省份签订了治霾“军令状”,但最终城市空气质量达标不足一成,绝大多数地方官员连个解释都没有。

  其实,环保腐败同一般腐败一样,关键因素都在于人,过去一些地方领导干部以经济发展方面的“功”掩盖环境污染方面的“过”,在很多程度上影响了地方的可持续发展,也拉低了民众的幸福感。

  由此可见,针对环保问题,我们不能止于处理污染企业,而必须做到“两手抓”:一手抓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一手抓行政监管部门的问责机制。就违法排污的企业而言,无论它是什么龙头企业或者明星企业,都应当依法严惩,对于拒不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规的行为绝不能宽容,如果依法受到处罚之后依然不能达标排放,应当依法坚决予以取缔,绝不能心慈手软。恰如李克强总理在两会答记者问时所说,“要让那些偷排偷放的企业承受付不起的代价”、“环保法的执行不是"棉花棒",是"杀手锏"。另一方面,应当强化对执法者的监督,扎紧制度的笼子。通过加快建立机构绩效制度,并根据绩效结果实行严格的奖惩机制,要特别加大惩处力度,对环境腐败坚决做到“零容忍”,将事前防范、事中监督和事后严惩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套合理健全、严明高效的廉政制度体系,环境治理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毋庸置疑,治理环保问题必须坚持铁腕执法。严法如利剑高悬,将对不法行为起到极大威慑作用,但如果有了法律不实施或实施不力,那再多的法律也是一纸空文。因此,“史上最严”环保法能否换来“零容忍”的执行效果确需要后续的实践来检验,特别是遇到荣华这种龙头企业顶风作案时,相关部门能否落实环保问责新常态,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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