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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总工会:每位会员全年节日慰问总额不超1000元

2015-01-24 13:24来源:大河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核心提示|春节将至,一些人却高兴不起来,因为有不少单位很久都没发或者减少福利的发放了。职工该有哪些福利?如何发放?不仅职工们关心、期待已久,也让各单位挠头。这下好了,大家都不要纠结了——昨天下午,河南省总工会公布了《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支出管理的通知》,在明确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支出的范围的同时,又从职工集体福利、职工文体活动、误餐补助等方面进行了细化。

  发不发?怎么发?本报仔细梳理,给您一个明白——

  这些福利可以有

  看看能干啥

  1基层工会经费可用于工会开展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2可用于开展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等各类活动;3可用于开展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等宣传活动;4可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等相关支出;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会员个人和家庭发生困难情况的补助,以及会员本人过生日的慰问等;5可用于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6可用于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支出。

  看看都有啥

  职工教育

  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法律、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

  备注:河南省总工会明确指出,基层工会组织在对优秀学员奖励时,应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具体执行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文体活动

  服装费人均不超500元

  可购买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与维修费;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及奖励费;各类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班费等。

  备注:河南省总工会明确指出,基层工会参加上级工会统一组织的职工文体活动时,如必须购买服装的,人均不得超过500元。若设有奖项,比如一、二、三等奖,可对表现突出的参与人员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范围不超过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一。也就是,比赛不能人人得奖。由于文体活动使用器材,标准及价格差别大,省总工会并未就器材采购标准进行规范,但倡行节俭。

  基层工会组织可以以现金或实物形式对因参与活动而误餐的工会干部和工会会员给予补助。发放标准参照当地工作餐的标准。同时,可用会费组织会员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不过,应严格控制在单位所在城市,做到当日往返。

  宣传活动

  宣传费、资料费等

  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网络宣传以及举办展览、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工会组织的重大节日宣传费;工会举办的图书馆、阅览室所需图书、工会报刊及资料费等。

  职工权益

  帮扶以及维权支出等

  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向职工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对困难职工帮扶、向职工送温暖等发生的支出及参与立法和本单位民主管理、集体合同等其他维权支出。

  职工集体福利

  全年慰问金总额不超1000元

  关键词:“7个法定节日”

  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这里的“逢年过节”指的是国家规定的7个法定节日。关键词:“节日慰问品”

  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关键词:“少量”

  规定中提及的“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河南省总工会对此明确指出,“每位会员全年所有节日慰问合计总额不得超过1000元,慰问形式主要是实物。基层工会可以向会员送生日蛋糕或蛋糕券等慰问品。

  工会业务及自身建设

  奖优等支出以及有关活动

  开展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学习和培训所需教材资料和讲课酬金等;

  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

  组织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协作活动;

  召开工会各类会议;

  开展建家等活动,以及办公、差旅等其他专项业务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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