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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非法出售珍贵动物制品获刑

2015-01-23 13:31来源: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记者潘从武 通讯员 胡安别克·霍赞 2015年1月14日,新疆吉木乃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阿某某涉嫌非法出售珍贵动物制品罪一案,吉木乃县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

    2014年4月17日,哈国公民达某某交给阿某某4张棕熊皮、1张狼皮,让阿某某帮他卖掉后给予他提成,被告人同意后将4张棕熊皮、1张狼皮带回家中收藏,并联系买家,2014年5月13日,阿某某在宾馆出售棕熊皮时被海关缉私局民警当场抓获并收缴了4张熊宗皮、1张狼皮。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刑事物证鉴定中心鉴定为棕熊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4张棕熊皮涉案价值为80160元。

    该院认定被告人阿某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341条之规定,构成非法出售珍贵动物制品罪,犯罪行为未得逞,没有危害结果发生,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所以建议使用简易程序,提起诉讼。

    2015年1月14日,吉木乃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一审以非法出售珍贵动物制品罪判处被告人阿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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