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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作风制度建设不能成为“形象工程”

2015-01-19 13:08来源:光明日报浏览:手机版

人们呼唤的“制度”,不是精美的展板、图册、成绩综述、会议讲话、一摞一摞的红头文件,而是禁得住吃喝、堵得住漏洞、管得了寻租、治得了懒政的实打实的东西。

本网讯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让制度建党成为从严治党的关键词,让建章立制成为整治“四风”的重要抓手。无论是各地方、各部门的整改综述,还是媒体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动态的报道、评论,皆常见这样的词句:“建立长效化机制”“制定系统性规章制度”“制度化保障”“以制度巩固成果”……因为能见度较高,有没有建立制度、建立了多少项制度,似乎已成为各部门衡量整改成果的一个心理标准。

建章立制在作风建设中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但如果某一单项标准成为衡量工作实效的显性因素,它就会带上GDP的特性,成为展示政绩的载体。这种情况,同样存在于整治“四风”的工作上:建章立制重数量、轻质量,重建立、轻执行的情况不同程度地存在着。

比如,有的单位贪多求全,把制定了多少项制度当成整改成效;有的抢时间、赶进度,没有经过充分论证就仓促出台一大堆制度;有的只图好看不讲管用,把制度做成展板、条文,高挂于墙上,在应对检查的同时自我表功。以纸上谈兵的“制度”落实精神,本质上和以文件落实文件并无区别;而以制度出台数量衡量整改效果,则不啻让制度沦为了另一种意义上的“形象工程”。

制度成为“形象工程”,说起来有些匪夷所思。但想想也就明白,所谓“形象工程”,宽泛说来,就是一切自我表功、取悦上级,却漠视民情、有损民生的花架子。靠劳民伤财盖起来的高楼叫“形象工程”,靠虚、瞒、伪、篡攒起来的数据也叫“形象工程”;没有可行性论证就仓促上马的项目,可能是“形象工程”;毫无执行力却扎堆出台的制度,何尝不符合“形象工程”的定义?比较起来,制度上的“形象工程”负面影响更大,因为这种做法是在以背离群众路线精神的方式,“践行”群众路线,以形式主义的方式反对形式主义。

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来之不易,作风建设仍在“爬坡过坎”,必须要用制度建设来巩固成果、夯实地基。人们呼唤的“制度”,不是精美的展板、图册、成绩综述、会议讲话、一摞一摞的红头文件,而是禁得住吃喝、堵得住漏洞、管得了寻租、治得了懒政的实打实的东西。只有前者的形式而无后者的内容,只能称为“形象工程”式的制度,以此来整治四风,只会自己把自己绊倒。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作风制度建设要真正做到拳拳到肉,制定,要有开门讨论;执行,要有群众监督;效果,要引入群众评估。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所言,以群众意见为尺子,“在坚持自我教育为主的同时,注重强化外力推动,坚持真开门、开大门,让群众参与,让群众监督,诚恳请群众评判。”唯此,才能做到不虚不空不偏,提炼和贯彻好群众路线的真精神。(刘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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