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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溪市法院“四种做法”有效减少信访现象的发生

2015-01-06 13:17来源:岑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岑溪市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服务人民法院延伸审判,减少涉诉信访。人民法庭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是联系各级人大代表和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岑溪法院特别是人民法庭在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方面工作做得很到位。
        一是认真履行对民间调解组织的指导职责,积极配合当地司法服务所抓好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制度、任务的“三落实”,使各民间调解组织正常开展工作。
       二是建立法庭与各民间调解组织的司法联系网络,以村委会、居委会为单位建立司法联络点,聘请人大代表、村委会、居委会主任和调解委员会主任为联络员,各法庭派出干警对辖区各村委会、居委会的司法联络工作实行分片包干管理和联系,落实司法联络责任制,及时掌握所联系的村、街群众发生的纠纷情况,为及时解决民间纠纷提出建议。
     三是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或邀请调解员、人大代表观摩和旁听庭审,加强对民间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水平和调解能力
       四是采取送法下乡、派出干警到中小学上法制教育课、到乡村巡回办案以案讲法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增强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近年来,岑溪法院没有发生一起进京、赴邕、到市三级集体访案件;重复来信来访不到2%;有效地疏导、化解了诸多矛盾,得到了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人大常委会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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