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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召开高新区电视电话会议 推广中关村试点政策

2015-01-02 21:21来源:科技日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科技部12月29日召开国家高新区电视电话会议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推广中关村试点政策。全国政协副主席、科技部部长万钢出席并讲话,科技部副部长曹健林主持。会上,中关村管委会主任郭洪介绍了中关村先行先试的情况,科技部副秘书长徐建培介绍了推广中关村试点政策有关考虑。

      为进一步扩大先行试点政策受益面,结合前期试点、推广和评估情况,12月3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把6项中关村先行先试政策推向全国;在所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和绵阳科技城,推广实施4项先行先试政策;围绕鼓励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拓宽科技企业融资渠道、支持设立适应科技企业特点和需求的保税仓库,研究推动在中关村开展新的政策试点。

     万钢在讲话中指出,国家高新区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取得了巨大成就。他表示,国家高新区坚持改革创新,已成为机制体制持续创新的试验区;坚持创新驱动,已成为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的先导区;坚持提质增效,已成为我国经济新常态平稳增长的重要动力源;坚持以人为本,已成为最具活力的创新创业生态的标杆区;坚持科学发展、绿色发展,是全国各地亮丽的城市名片和区域协同发展的引领区。

     万钢强调,国务院领导同志对国家高新区发展高度重视、寄予厚望。在当前经济新常态下,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努力实现提质增效,国家高新区承担着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使命。他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加快中关村政策推广,进一步推进国家高新区改革发展。加快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先行先试政策推广要求;着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大力优化创新创业生态;强化辐射带动能力。

      曹健林在电视电话会议上还介绍说,自2010年以来,经国务院批准,按照可复制、可推广的基本要求,着力先行试点,在中关村示范区先后开展了“1+6”和“新四条”政策试点,并于2014年对股权激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科技成果处置和收益权改革进行了深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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