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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半被评估城市政府法治不及格

2015-01-02 12:52来源: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4》(以下简称报告)近日发布。报告称,当前我国地方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水平不高。100个市级政府中,有52个城市所得总分在及格线以下,过半数的市级政府的法治水平处于不及格的状态。

  报告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研发。

  百个城市平均得分率59.51%

  本次评估对象较之去年首次评估的53个城市大大增加,涉及100个城市。

  报告称,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水平亟待增强。

  本次测评使用的法治政府评估指标体系总分为1000分,被评估地方政府的平均得分为590.51分,平均得分率为59.51%,对比60%的及格线,平均水平仍然处于不及格的状态。

  在100个被评估城市/评估对象中,有52个所得总分在及格线以下,过半数的市级政府的法治水平处于不及格的状态。

  “如果将2004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作为起点计算,至今已经过去了10年,被评估城市法治政府的整体水平还是比较低的。距离十八大确立的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之间差距还是比较大的。”报告称。

  部分城市副市长数远超平均水平

  《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在机构职能下的一个三级指标,涉及到对被评估市级政府的副市长(不含市长助理、秘书长等)人数的统计,被评估的100个城市中平均值为7.71人,其中有81个城市(所占比例为81%)的副市长人数在8名以内,说明绝大多数城市副职领导人数设置是合理的。但在评估过程中也发现,部分城市如合肥(11名)、昆明(10名)、拉萨(15名)等市的副市长人数远远大于平均水平。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表示,“网上说有些市级政府有十几个副市长、十几个副秘书长。为此,评估组对全国100个市政府(主要是地级市、设区市)所有的副市长数量做了统计,然后加权作出一个平均值。”

  广州北京佛山位列前三甲

  根据报告,在全国100个地方政府中,总分排名前十的城市和得分率分别为:广州市(75.39%)、北京市(73.96%)、佛山市(73.96%)、厦门市(73.95%)、成都市(71.76%)、上海市(71.6%)、长沙市(71.59%)、南宁市(71.55%)、苏州市(71.28%)、珠海市(70.54%)。

  “如果将得分率80%作为良好的标准,则所有被评估城市均未达到良好标准。”报告称。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敬波表示,从被评估城市各个评估指标的情况看,即使评估结果相对较好的城市,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亟待改进。例如,广州市总排名第一,其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行政决策两个一级指标也排名第一,但是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与问责则排在第38位,社会满意度调查也排在第38位。

  北京市总体排名在第二位,其政府信息公开、社会满意度调查排第一位,但是其制度建设则排在第73位。

  佛山总排名第三位,社会矛盾化解与行政争议解决排名第一,但是社会满意度调查排名第87位,比较靠后。

  规范性文件公开平均分仅1.66分

  报告称,法治政府建设存在形式重于实质的状态。

  王敬波介绍,对本次评估各项指标得分进行比较,呈现出制度建设状况好于制度实施状况,依据客观数据进行的评价好于公众的满意度调查的背离现象,在部分领域呈现出法治政府建设的形式重于内容的状态。

  部分制度由于公开程度低,实际情况与外部表现严重不符。以“制度建设”一级指标下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实体合法情况”为例,虽然全部被评估城市均没有扣分,并不是由于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存在违法情形,主要是由于各地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开程度非常低,满分10分的情况下,全部被评估城市的平均分只有1.66分,还有70个城市得0分,占总数的70%。

  全国仍有60个城市没有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制度”。在已经实施的城市中,市级政府职能部门和区县政府实施情况较差。由于相应信息不公开,无法实现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有效监督,造成实践中违法现象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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