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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政府岂能赤膊上阵为农信社清收贷款

2015-01-01 12:33来源:济南日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今年10月,安徽临泉县政府发布通告称,为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顺利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将在全县开展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当地成立了县长挂帅的不良贷款清收工作领导小组,纪检、组织、公检法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与。县政府向各乡镇、村庄下达清收任务,完不成任务的负责人将被停职免职,学校老师也被发动起来追贷。拒不还贷的欠贷人将被停发养老金、低保甚至拘留。(12月29日《新京报》)

      欠债还钱本来是天经地义,但是临泉县政府为了帮助农信社收回欠款,居然向各乡镇、村庄下达清收任务,对完不成任务的负责人停职、免职,甚至连学校老师也被发动起来追贷的做法,却从有理走向了违法,大大损害了政府和司法机关的形象与公信力,为政者不可不清醒和提高警惕。

      公民与农信社的欠款纠纷是一场民事纠纷,农信社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来追索贷款。如果法院判决欠款人要归还,但欠款人拒不归还,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如果欠款人有故意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则可以通过公安机关来追究欠款人的刑事责任。在现行法律下,欠款纠纷一切都有章可偱。

      如果没有经过任何司法程序,政府和司法机关随意动用强制措施甚至对欠款人进行拘留,不仅容易造成错案,还会引发当地干部群众的逆反心理,实在是对政府公信力的巨大伤害。政府对欠款人停发养老金、低保,对欠贷的公务员停薪停职不提拔,对商人采取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手段,是明显违反法律的;享受养老金、低保等是公民的权利,与欠款是两码事,非经法律程序,不能因为欠款而停发。政府下发文件,规定清收的贷款乡镇提留35%、村提留5%,更是与政府职责相背,也是与民争利的体现,违背了政府作为市场监管主体的中立地位。这些都与打造一个“诚信政府”、“法治政府”的目标背道而驰。至于法院听命于政府,未经审判直接拘留欠款人,更是违背了依法司法的原则,错得不知离谱到哪儿了。

      政府直接动用行政手段,并指挥司法机关一起,赤膊上阵帮助银行清收贷款,欠款回收速度不可谓不快、效率不可谓不高,却丧失了政府公信力,得不偿失。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方针,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是时代的潮流。安徽临泉县政府逆时代潮流行事,实为不智之举,也是对法治的巨大侮辱。对这样的行为必须追责,否则“依法治国”无从谈起。 □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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