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飞雪律师(左)正在进行法律援助
本网讯 2009年被省司法厅评为“法律援助先进集体”;2010年被省司法厅评为“规范化法律援助机构”;2012年被省司法厅评为“模范化法律援助机构”;2013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多年来,凌源市法律援助中心一步一个脚印,在为百姓鼓与呼的路上踏实前行。
11月26日上午,记者走进凌源市法律援助中心。一进大门,“法律援助,维护百姓权益;慈爱之心,撑起弱者蓝天”的红色大字在墙上格外醒目。
令人意外的是,虽然刚刚到上班时间,楼上的接待室就有不少正在接受律师法律援助的百姓。
凌源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1998年。二十多年来,中心工作人员始终坚持“维护法律、热情服务、扶弱济贫,匡扶正义”的基本原则,从成立之初无经费、无编制的条件,到如今成为全额拨款的副科级事业单位,中心的发展一步步走上了正轨。法律援助中心现有临街办公用房260余平方米,配齐了电脑、电话、传真机、打印机、扫描仪等现代化办公设备,增加了专职律师、内勤,实现了网络化办公。
中心站辐射乡镇村
为了进一步增强中心站、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力度,凌源市法律援助中心通过积极沟通,建立了软硬件齐全、人员配备强的凌源市三十家子镇法律援助中心站,中心站的业务范围辐射到周边大河北乡、前进乡、刘杖子乡三个乡镇,并且在各村设立了联络点。三十家子镇法律援助中心站的建立,实现了法律援助资源使用效率的最大化,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整体效能,真正使广大困难群众得到高效、优质、就近、便民的法律援助。在此基础上,积极和有关乡、镇党委、政府协调,相继成立了凌源市刀尔登法律援助中心站,凌源市沟门子法律援助中心站,业务范围辐射到周边6个乡镇。在当地法庭设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联络点,24万群众直接受益。凌源市现有3个法律援助中心站、27个法律援助工作站、6个法律援助联络部、272名法律援助联络员,社会效果日益凸显,市法援中心与中心站、工作站之间真正实现了网络化办公,工作效率大幅度提高。
这里的法援故事多
中心站的成立,为老百姓办了很多实事,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三十家子镇法律援助中心站工作人员申国田在走访调查中发现一起赡养案件,群众反响很大,他与工作人员主动登门,依法进行维权化解。张大娘75岁,老伴已去世,身体多病,衣食无靠。张大娘的丈夫2011年8月发生车祸死亡,得到赔偿金4万元,这笔钱放在村书记宋井兴手中,张大娘及丈夫生前与两个儿子达成协议,张大娘和丈夫的生活等全部费用分别归两个儿子负责,然而,张大娘的老伴去世后,负责张大娘生活的儿子儿媳将张大娘撵了出来,并将锅台刨掉不让其在家居住,张大娘没办法,只得在玉米垛里居住了20多天。了解情况后,三十家子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为张大娘提供了援助,申国田多次找到张大娘儿子做说服教育工作,并帮助他们回顾他们小的时候家庭生活困难,父母抚养他们的艰难,父母自己舍不得吃穿,尽最大努力让他们吃好,不让他们受委屈等,并且给他们讲解法律、法规,让他们认识到不赡养母亲是不对的。最后经调解,张大娘的生活起居由另一个儿子负责,张大娘丈夫死亡赔偿金付给张大娘,两个儿子都表示今后不再虐待老人。矛盾化解了,兄弟也和气了。张大娘感动地说:“这回可遇到清官了!”周围的邻居都说,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干部真是给老百姓办实事。
法援触角延伸到每个角落
在建立援助站的基础上,凌源市法律援助中心与工会、团市委、妇联、残联、老龄委等单位积极沟通联络,在这些单位建立法律援助联络部,法律援助中心安排一名律师到这些联络部,协助办理法律援助事务,同时开展了“法律援助进军营”及“关爱留守妇女、儿童法律援助送温情”活动,开展了“关爱农民工,幸福在辽宁”活动,法律援助的触角延伸到基层,形成联动机制,为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农民工、下岗工人、待业大学生等开辟“绿色通道”。为了方便老年人、未成年人及行动不便、住地偏远等有特殊情况的受援人,通过多种形式做到应援尽援,让他们可以通过12348法律服务热线申请援助,特事特办。
为最大限度地满足受援人的需求,努力办好每一起案件,做好每一件事情,凌源市法律援助中心将婚姻、家庭、赡养、抚养、邻里纠纷、化肥、种子、农药等基于特定关系产生纠纷的案件纳入了法律援助范围,让老百姓真正认识到:法律援助中心是替他们讲理的地方,是他们的家,有理无钱也能打赢官司。
在扩大援助范围的同时,法律援助积极参与乡镇(街)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的调处,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由于大部分涉农案件都发生在乡镇,有的离市中心有百余公里,为了减少当事人的经济负担,凌源市法律援助中心开通援助热线,对涉农案件认真解答,并记录在案,有针对性地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规定,一般涉农案件在当天要作出是否受理决定,较复杂和敏感案件要在三日内作出答复。对于不予受理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为农民工开通绿色通道
在申请法律援助提供经济困难证明的问题上,中心对农民工开通绿色通道,涉及农民工的案件不审查其经济状况,直接受理。
今年8月,凌源市刘杖子乡东房申村孙中奎等10名农民工来到法律援助中心,因王某和董某拖欠其工资4万余元申请法律援助。
凌源市法律援助中心薄静茹、邓飞雪2名律师接受指派后,耐心细致地了解案情,调查收集了大量证据,了解到王某与董某有恶意串通之嫌,凌源市劳动监察大队也已涉入调查,并封存了王某、董某的工程款,但董某借机装病、寻死、装死等无理取闹拒绝支付农民工工资,凌源市劳动监察大队调解未果,孙中奎等10名农民工的权益未得到保护。法律援助中心接到孙中奎等人的申请后,根据案件情况,将王某、董某起诉到凌源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前法援律师与二被告沟通,告诉董某与王某的其他债权债务关系与本案不是同一法律关系,董某与王某的其他权利可另行主张,并给他们讲解法律法规,经过耐心讲解,最后王某同意由他一人承担,于2014年10月20日前给付拖欠孙中奎等10名农民工工资,孙中奎等10名农民工撤回对董某的起诉,农民工非常满意。
2010年以来,凌源市法律援助中心每逢信访接待日都派一名法律援助律师参加接访。中心5名专职律师轮流接访,局长、主管副局长、中心主任为机动人员。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凭着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来对待这项工作。2012年法律援助中心派一名律师长期在信访局接访,真正做到了为政府分忧解愁。2014年到目前为止,共接待集体访和个体访372件,接待来访者3516人次。以最优质的法律服务妥善处理百姓之间的矛盾,竭尽全力为相关部门建言献策,得到了政府和百姓的一致好评。
记者一行结束采访,离开凌源市法援中心时,看到律师们耐心的解答已经让求助者打开了紧锁的眉头,露出了笑脸。而这一张张笑脸,就是法援中心最美的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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