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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武威强迫未成年卖血案主犯一审获刑9年

2014-12-25 21:14来源: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12月25日 记者赵志锋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甘肃省武威市强迫未成年卖血案,武威市凉州区法院日前已作出一审判决,主犯张某犯强迫血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9年,涉案血站武威武南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原副站长黄某犯强迫卖血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其余被告人各领其刑。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9月,被告人黄某在武威武南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副站长期间,为完成公司下达的血浆采集任务,以介绍初次献浆者每人次50元的介绍费为诱惑,授意被告人张某寻找献浆者。

     2013年10月至2014年5月期间,被告人齐某受张某指使,给张某提供成年人身份证件,黄某为被迫献浆的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身份证件登记、体检提供便利条件,张某先后强迫李某甲、张某甲、张某乙、李某乙4人多次到武威武南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献浆,后4人为从中得到好处,给张某绍其他未成年献浆者,并伙同张某采取殴打、言语威胁、看管等方式多次强迫陈某等8名未成年人和陆某、徐某2名成年人多次到武威武南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献浆,并从上述献浆人员处强行索要献浆所得的营养补偿费后挥霍,同时张某还从血站获得新人介绍费每人次50元。

     2013年底的一天,被告人李某为得到武威武南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的新人介绍费,将两名被害人带至武威武南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安排两人各采血浆1次,每人采集血浆600cc,两人各得献浆营养补偿费200元,李某得新人介绍费100元。

     法院还查明,2013年12月中旬的一天,张某在武威武南兰生单采血浆有限责任公司门口遇见在该血浆站完成献浆的陆某、徐某,后张某将该二人叫至血浆站北侧的巷子内,以暴力殴打、言语威胁的方式,将二人的献浆营养补偿费共计400元抢走。此外,张某还涉及一起寻衅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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