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 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14〕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本网讯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5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4日(星期日)上班。 二、春节:2月18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5日(星期日)、2月28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5日放假,4月6日(星期一)补休。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端午节:6月20日放假,6月22日(星期一)补休。 六、中秋节:9月27日放假。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14年12月16日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相关阅读:
- 加州限制亚裔生入学法案暂搁置 将听取华人意见 02-28
- “指尖消费”将强势拉动中国经济 03-09
- 新疆吐鲁番托克逊再掀全民集中宣传反恐维稳高潮(图) 06-04
- 青海将向59.6万名困难群众发放“两节红包” 12-09
- 八项规定两周年述评:铁面执纪形成强大震慑 12-02
- 东航北京新机场主基地开建 06-29
- 地方职工福利:多省节日慰问全年不超1千 上海不超400 02-09
- 刘延东出席第十届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开幕式并发表演讲 07-31
- 民政部门对冬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展开救助行动 12-01
- 那仁和布克牧场住村干部坚持做到 “三个结合” 09-27
资讯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