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高层动态 >

曹建明:增强宪法意识始终保持对宪法信仰和敬畏

2014-12-04 19:23来源: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记者蒋皓 今天,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早上9时,最高人民检察院180余名新任和新晋升人民检察官,面对宪法和国旗庄严宣誓。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检察长、共和国首席大检察官曹建明在宣誓仪式上强调,宪法的根基在于内心拥护,宪法的伟力源自真诚信仰。要牢记对宪法作出的庄严承诺,增强宪法意识,始终保持对宪法信仰和敬畏,履行宪法使命,切实保证宪法全面正确实施。

    曹建明在宣誓仪式上指出,党中央对国家宪法日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专门作出重要指示。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铭记誓言,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牢固树立宪法至上观念,时刻牢记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神圣职责。

    曹建明指出,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国家的根本法,人民检察官要增强宪法自信和宪法自觉,始终恪守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根本原则,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政治发展和法治建设道路,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曹建明强调,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一切国家机关履行职责的最高法律依据。人民检察官要进一步增强依宪履职、依法用权观念,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任何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切实做到严守权力边界、规范司法行为,保证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曹建明指出,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证书”,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人民检察官要带头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公平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曹建明强调,宪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统帅,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加强宪法实施,树立宪法权威,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人民检察官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