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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成本高赔偿少 “草根”知识版权保护陷困境

2014-11-29 20:53来源:中国新闻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11月29日 (见习记者 胡佳棋 实习生 吴雨辰)康清,24岁,是中国传媒大学艺术设计专业的一名研究生。

    今年9月,她收到了人生中第一张法院传票,这是她同淘宝之间的一场版权之争,而争议的主要内容就是康清创作设计并登记了版权的一套明信片的图案。

    康清来自美食之都成都,凭着自己对美食的热爱和美术功底,她绘制了一份成都美食地图,并于2014年出版成书。

    7月15日,康清的朋友告知她淘宝网使用其设计的图案作为首页页面的横幅广告。随后,康清决定状告淘宝。

    10月23日,康清从北京飞到杭州,来打这人生的第一场官司。

    康清自认为是一个版权意识很高的人,自己创造的产品都会留好手稿并进行版权登记。

    国家版权局的官方网站上这样定义版权,“版权亦称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是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属于无形财产权。”

    对于普通人而言,版权也许只是一个法律上的名词,而对于像康清这样从事艺术创作的人而言,版权就是生命。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热门网络小说作家直言,“有时候我自己手上就收到过读者给我寄来的三四个不同版本的盗版书,甚至有的盗版书还有‘正版所有,盗版必究的字样’”,对此,他无奈的表示,“没办法解决。”

    某网站连载小说作家小墨在遭到侵权后并没有选择维权,当被问及原因,小墨说,“维权,我们是弱势。”

    康清告诉记者,维权时很难判定侵权所产生的收益,因此很难证明侵权对原创者的影响有多大。

    康清的代理律师张志刚表示,个体在专业的法律帮助介入之前,各方面的意识包括维权意识、证据意识都是非常薄弱的,很多案件都是因为证据不充足,造成诉讼上的困难。

    张志刚说:“很多著作权人手稿保存不完整,没有进行版权登记,也没用正式出版作品,没有做到对作品的基本保护,作品产生之后的一系列保护很少有人懂,也很少有人会去做。”

    因为规范的证据保存不够,在专业的法律介入之后,操作上就会出现困难。

    除了版权意识不强,很多草根维权者都面临着同样的问题——维权成本高。

    “整个的中国著作权包括书画领域、互联网领域,维权成本非常高,比如说保全各种证据的公证费、律师费都是相对而言比较高的,同时还需要相当多的时间和精力,尤其是异地维权”,张志刚进一步解释道。

    张志刚分析:“康清属于异地维权,光差旅费一两万就有了。根据《著作权法》第49条规定,著作权人被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对于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据此,中国当前的著作权侵权司法实践中,以对著作权人实际损失的“补偿性”原则为主,欠缺对侵权行为的“惩罚性”制裁,以至于该类著作权侵权案件的赔偿金额非常低,著作权人除开维权成本之外,往往还要倒贴维权费用,得不偿失,导致很多著作权人忍气吞声,侵权人反而得意洋洋。

    除了司法途径,目前中国解决版权纠纷还可以通过行政手段,通过权利人的举报,在确定证据的情况下,政府部门会对相关涉事网站进行查处,严重的侵权行为构成犯罪的,还有可能受到刑事制裁。

    浙江省版权局版权处副处长吾晓红告诉记者,相比于司法手段,通过行政手段进行维权能很快制止侵权行为,但这种方式权利人不能得到赔偿。

    此外,还可以申请行政调解,在双方愿意调节的情况下坐下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成功,双方能对赔偿达成一致,就能够解决对权利人的赔偿问题,精神上的损失也能得到赔偿。

    2012年,马云曾在网商大会上提出:“中国的知识产权问题在于,知识产权的既得利益者太少。在国外,知识产权既得利益者多,所以能把知识产权保护起来”。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与国外很多国家动辄上百万上千万惩罚性的赔偿款相比,中国的侵权者之所以这么猖獗,就是因为中国的版权在被侵权之后被各界认为是一个白菜价,大家想用就用。”

    写手张冰(化名)表示,“即使告到法院多半是不了了之,甚至无法维权,就算是打赢了,常常也是费时费力,历时漫长,要耗上整个的心血。最好的结果,也不过是赢个几万。像当红的南派,有团队有律师,也不过是赔上十几万。对于侵权者而言,根本不伤皮动骨,对于维权者而言,付出与回报更不成正比。”

    吾晓红表示,“据我所知,所有的知识产权著作的案件赔偿都不高,因为判断衡量财产权的时候,很难裁定损失多少,要谈赔偿就很难,所以拿到赔偿没有想象的那么高。”

    “很多的创作者非常有才华,但是版权意识不强,维权意识更不强。一些创作者年龄比较小,甚至是学生,资金方面也比较弱。一旦被侵权了,这些创作型著作权人的路就被堵死了,也是非常可惜。”张志刚如是说。

    康清有几部作品正在创作中,淘宝侵权之后,一些正在跟康清洽谈合作的潜在客户都产生过疑虑。康清积极坚决的选择维权后,客户们打消了顾虑,并对康清的维权行动表示了支持。

    对于原创者而言,被质疑作品的原创性是难言之痛,这也是大部分著作权人都会遇到的一个问题。

    杭州师范大学文化创意产业研究院院长夏烈认为,只有政府、协会、个体三者合力才能让知识产权的管理愈发完善。

    “政府需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而协会应该从组织层面更多的帮助作者处理盗版问题,而个体也需要统一口径、严正立场,哪怕成本太高,该维权的一定要维权。”夏烈说道。

    草根原创者对社会贡献了他们的精力和脑力,而一旦原创者的权益得不到保护,对整个社会创新动力将是一个严重的打击,很多创新的作品会被扼杀在摇篮里。

     对于版权保护,张志刚建议,个体要加强版权意识,著作权人及时进行版权登记,或者申请有资质的认证机构进行版权认证,如时间戳认证。另外对未发表作品要严格保密,直至公开发表。对于有条件的,在创作之初即聘请专业知识产权律师制定知识产权保护计划,全方位周密保护著作权。与此同时,一些版权交易中心,有一系列的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但不适合每一个个体。作品诞生之后有一个托管式的服务,在授权范围内,做一个推广,收益会按比例分成。如果遇到侵权的话,以授权人的名义进行一个维权。

    “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这是一个方向。另外,从司法环境上来讲,要体现一个对侵权行为赔偿的惩罚性,如果没有惩罚性就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同时,行政执法的相关力度要加强”,张志刚表示。

    在维权行动坚持了几个月后,多方劝说下,康清最终决定和解。“我坚持到我不能坚持的地步了,如果我再坚持下去,可能真的会对我的前途造成影响”,康清说。

    11月,康清在和解合同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当记者问及:“假如你再遇到这种情况呢?”

    康清沉默了几秒,她说,“我还是会做好版权的保护工作,还是会去维权。坚持下去,坚持到我实在是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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