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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二男子以零元购车骗取购车贷款被判刑

2014-11-28 13:03来源: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深圳11月28日电 记者 游春亮 通讯员 周丽华 深圳两名男子帮人申办高额度信用卡,竟想出以零元购车骗取购车贷款的奇招。近日,由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骗取贷款案经法院一审审理作出判决,被告人胡某、姚某因犯骗取贷款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二万元,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二千元。

  2013年11月,梁某、罗某想申办高额度信用卡,先后通过路边小广告联系上被告人胡某,胡某得知梁某、罗某收入微薄,便告知其名下有车才方便办理高额度信用卡,并约定要提成申办到信用卡额度的一定比例作为回报。他们到南山区一4S店选购汽车,因梁某、罗某无法支付购车首期款,胡某便找人为二人垫付购车首期款人民币约10万元,待购车后再将车辆质押给一家典当公司进而归还先前垫付的购车首期款本息。胡某又帮二人伪造了月收入税后15000元的收入证明,并让同伙姚某伪造了用于申请贷款的银行交易流水。

  凭借这些假的证明,梁某二人向被害公司(某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分别骗取到16万元的汽车贷款。此后,胡某还以相同方式为陈某以零元购车申办高额度信用卡,骗取上述被害公司车贷16万元。但梁某、罗某、陈某购车后并未向被害公司支付车贷本息,造成被害公司经济损失48万元。

  南山区检察院指控胡某、姚某伪造他人收入证明和银行流水,多次帮助他人以欺骗手段取得被害公司(某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贷款,给该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应当以骗取贷款罪追究其二人刑事责任。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指控属实,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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