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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将修改27件党内法规文件 部分将转为电子版

2014-11-25 12:34来源:北京青年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日前,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全部完成。北京青年报记者昨日从中央纪委获悉,作为本次清理工作的参与机关,中央纪委经过两个阶段的工作,共对626件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下一步,中央纪委将进一步推动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中央纪委清理法规文件626件

  据悉,中央纪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2012年10月开始,于2013年5月完成,主要清理1978年至2012年6月由中央纪委起草或者牵头起草、以中共中央文件或者中共中央办公厅文件形式发布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央纪委制定或者牵头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第二阶段自去年10月开始,于今年7月完成,主要清理新中国成立后至1978年前相关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经过两个阶段的工作,中央纪委共对626件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建议废止或废止108件,失效或宣布失效120件,修改31件,继续有效367件。

  昨日,中央纪委官网刊文指出需“与时俱进健全完善党规党纪”。“有的党规党纪过于原则,缺乏细节支撑,操作性不强;有的与国家法律交叉重复。比如,党的纪律处分条例中,就有许多与刑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文章指出,要实现党规党纪与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凡是法律已有明确规定的,党规党纪就应不再重复。

  部分文件将转换为电子版

  2012年6月,中共中央部署开展了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这次集中清理工作由中央办公厅牵头组织实施,前后历时两年。

  通过对新中国成立至2012年6月期间出台的23000多件中央文件进行全面筛查,共梳理出规范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178件。经过清理,废止322件,宣布失效369件,二者共占58.7%;继续有效487件,其中42件需适时进行修改。

  《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指出,下一步,中央纪委将进一步推动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适时修改需要修改的27件中央纪委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此外,中央纪委将结合本次清理成果,修订中央纪委法规室2005年编撰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现行法规制度全书》,并将列入第二阶段清理范围的部分文件整理转换为电子版,以利于今后保存、查询。 (记者 桂田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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