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企业招聘“论校排薪”有失公平
本网讯 “普通院校5000元,重点院校6000元,211工程院校7000元,985工程院校8000元,清华、北大、电子科大9000元。”这是近日在广东2015届高校本科毕业生的一场招聘专场中,深圳一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开出的技术类新进应届生的薪资标准。这个标准按院校等级不同,起薪点不同。有人质疑不公平。该公司则表示,按不同级别院校区分应届毕业生起薪,是公司一贯的薪酬制度,不存在不公平。(《深圳都市报》11月24日) 在用人市场,长期以来似乎都是学历与起薪关系密切,从专科生到本科生再到研究生,学历越高,就业后的起薪就越高,这是学历层次有别、文凭高低不同使然。但是,依据学校等级和声望,公然对不同院校的本科毕业生“明码标出等级价”,就让人匪夷所思了。 企业之所以“论校排薪”,或许是因为在他们看来,诸如清华、北大等名校培养的毕业生,综合素质要比普通院校培养的毕业生优秀。应该承认,从总体看,确实如此。但也要看到,普通大学也会出英才,重点大学也有庸才,哪怕清华北大毕业生,日后不一定都比普通院校毕业生更优秀。中国校友会网去年发布的高考状元调查报告显示,被名校疯抢的高考状元,在职场的表现远低于预期,大部分状元的职业成就并不突出,较少有出类拔萃的。 企业招聘员工,应该参考毕业院校等级,但最应看重的还是学生的综合能力和知识水平。企业支付员工薪水,应依照员工的岗位、贡献和能力,若只看毕业院校,对同期被录用者有失公平。招聘之初,若难以判定毕业生的能力大小,也可做到进门标准一致、起薪一致,至于进去拿多少绩效工资,谁考核得好,谁就可以多拿。 “论校排薪”,是一种变相的“标签化招聘”,确有歧视普通院校毕业生之嫌,人为制造了职场上的不平等。这些年来,一些用人单位搞“学历上查三代”、非名牌大学毕业生不招,一些招聘会设入场资格审核区,其实都是变相的就业歧视。(何勇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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