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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上广津过半停车费没有进入政府口袋:巨额收支成谜

2014-11-24 12:46来源:新京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截至目前,北京、上海、广州、天津四个城市汽车总量已超1200万辆。道路停车位属公共资源,但“新华视点”记者近日调查发现,车主缴纳的停车费与政府财政所得之间存在巨大差额,至少有一半最终没有进入政府口袋。

按照多数大城市现行的停车管理办法,车主向停车管理者付出停车费的背后,是停车管理者要取得停车位经营权,并向政府缴纳占道费和经营权使用费。这些费用大多以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名义,最终进入政府财政收入。不过,相关信息近年来却鲜有公开。

记者调查发现,北京和上海至少有一半停车费没有进入政府口袋,广州也很少,而天津地方财政的相关收入甚至是零。

作为公共资源的道路停车位,为何没能将车主付出的停车费大部分转化为公共财政收入?记者发现,停车企业私人股东背景与经营能力令人质疑。

在天津,联华停车公司49%股份“姓私”,实际股东中不仅有大量自然人,还出现了港资公司。

管理着3600多个一类停车位的北京宣联停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每个车位每天35元标准,其一年应向政府缴纳的占道费超过4000万元,但根据工商登记资料查询,该公司注册资本仅28万元,股东则是三位自然人。

记者发现,北上广津等大城市核心城区停车位的经营权被一些企业长期把持。

在天津,按照天津市国资委对旗下企业管理要求,其控股51%的联华停车公司每年应向国资委上交4000万元利润。但实际上没交过一分钱的联华公司,仍能正常经营天津主要停车场。

在北京,京联顺达智能停车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司法人此前因在公司转制过程中违法,被处以刑事处罚,而在公司转制存诸多疑点的情况下,京联顺达将唯一股东变更为前法人的亲属后,仍然正常运行。

■ 调查

北京

不到一半停车费进入财政

按照北京2011年制定的办法,停车企业缴纳占道费标准为:一类地区35元/车位/天,二类地区15元/车位/天,三类地区3.6元/车位/天。到2013年底,110多家正式备案的停车企业经营着5.8万个路侧占道停车位,其中一类地区车位2.1万个,二类地区车位1.7万个、三类地区车位2万个。照此计算一年占道费近3.9亿元。

实际上,这三类地区收费标准分别为每小时10元、6元和2元。以每个车位每天停车8小时等保守计算,一年停车费超过10亿元。这意味着,就算是加上停车企业纳税,路边划线停车收入也仅有不到50%进入政府财政收入。

上海

费用全部上缴再返还一半

一位知情人士表示,根据规定,停车企业会将收费全部上缴财政,随后区县财政部门按50%左右比例向停车企业返还。一位经营城市中心区停车场的企业负责人证实,公司每年征收道路停车费约2000万元,每年政府会返还1000万元左右。

广州

3%停车费最终收归财政

广州2013年取得停车位经营权的单位共向市财政缴纳经营权有偿使用费1346万元,向所属区财政部门缴纳占道费1489万元,总计不到3000万元。广州市政协委员曹志伟说,根据全市约3.5万个占道停车位、每天10小时泊车、每小时8元测算,一年停车费约10亿元,这意味着仅有约3%的停车费最终收归财政。

天津

2.4万个停车位收费零上缴

目前在天津城区经营约2.4万个停车位的天津联华停车公司,自2011年经营停车位以来,没有向管理单位天津市国资委上缴过一分钱的利润。

■ 焦点

巨额停车费收支成谜

记者在北京、上海、广州、天津等地采访时,没有一个城市的财政部门公开回应关于巨额停车费的详细收支情况。

北京市2011年曾公布,向企业收取的占道费2009年为3372万元,2010年为2110万元,但随后3年,收入没有再公布,而对进入财政的停车费具体使用去向也没有公布;广州市物价局公布,2013年市、区财政停车位经营权收入2835万元,用于市政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市政道路养护维修,但支出细节不详;上海市有关部门表示,进入财政的停车费主要用于交通规划、换乘补贴等,但未公布具体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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