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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在涉罪未成年人中60%以上为“三缺失”人员

2014-11-21 21:50来源:中国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据河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贺恒扬在介绍全省未检工作情况时透露,从河南省未成年人犯罪现状看,年龄普遍偏低,14到16岁未成年人占犯罪总数的四分之一,且数量有逐年增加趋势。同时,据不完全统计,在涉罪未成年人中,60%以上为失学、失业、失管的“三缺失”人员。这类人员普遍文化程度偏低,法律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差。

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公诉厅于11月19日组织中央媒体记者团赴河南开展“看见的正义”实地采访活动,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和工作制度、机制建设,以最大程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最大限度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障被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所取得的突出成效。

贺恒扬说,河南作为全国第一人口大省,全省人口1.06亿,农村人口多,四分之三以上为农村人口,外出务工人员多,农村留守儿童多,外出务工人员子女大多在家乡接受教育,从而形成了全省近600万左右的农村留守儿童队伍。

“这‘四多’的状况,客观上造成未成年人尤其是农村未成年人“四不管、四缺失”的问题:父母外出务工,家庭不管,监护缺失;九年义务教育完成后,学校不管,教育缺失;缺乏谋生技能,没有稳定收入,单位不管,就业缺失;社会化保障救助措施不健全,社会不管,保障缺失。”贺恒扬说,这些都成为近年来导致未成年人权益频繁遭受侵害和未成年人犯罪高发的客观因素。

据了解,从河南省未成年人犯罪现状看,有“五多、两低、一突出”的特点。“五多”:一是无业人员多,涉罪的未成年人中八成以上为无业人员;二是农村户籍多,涉罪未成年人中,农村户籍的占大多数,受侵害的未成年人中60%以上也是农村户籍;三是共同犯罪多,此类犯罪占未成年人总犯罪量近七成;四是故意犯罪多,几乎所有的未成年人犯罪均为故意犯罪;五是暴力化倾向明显、恶性极端事件多、侵财犯罪多。“两低”:一是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初中及以下学历占全部未成年人犯罪的绝大多数。二是年龄普遍偏低,14到16岁未成年人占犯罪总数的四分之一,且数量有逐年增加趋势。“一突出”:指失学、失业、失管的“三缺失”人员犯罪情况十分突出。

贺恒扬说,据不完全统计,在涉罪未成年人中,60%以上为“三缺失”人员。他们绝大多数没有完成义务教育就走出校园步入社会,缺乏职业技能,参加过职业技术学习的仅占3.4%。由于文化水平所限,大多从事体力劳动,收入少,工作不稳定,时常处于失业状态,生活没保障。加之在其身心成长的关键时期,缺少家庭的有效监管,极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因此,“三缺失”人员已成为河南省未成年人犯罪中一个突出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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