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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万林再次因非法行医罪一审被判15年

2014-11-20 12:58来源:新华网浏览:手机版
 
11月19日,被告人胡万林(右二)在法庭上。新华社发

 

本网讯  新华网郑州11月19日(记者李亚楠)曾在上世纪90年代名噪一时、并因非法行医被判入狱15年的“神医”胡万林,出狱后不足3年,再次因同样罪名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

11月19日,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胡万林等人非法行医案依法公开宣判,以非法行医罪判处被告人胡万林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判处被告人吕伟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判处被告人唐孟君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对被告人贺桂芝免予刑事处罚。4被告人共同赔偿附带民事原告人云文超、李小会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85889元。

胡万林1949年出生于四川省绵阳市,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先后三次入狱服刑。在第二次服刑中,胡万林因在狱中为人看病、求医者甚多而被媒体连续报道。1997年出狱后,他在多地医院为人看病,被一些追随者鼓吹为“当代华佗”。随后,多名患者因服用他的含芒硝药物而死亡,胡万林也于1999年1月被依法逮捕。2000年,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其服刑15年,经过两次减刑后,胡万林于2011年12月11日刑满释放。2013年,胡万林再次在一次“培训班”中非法行医致一名肄业大学生身亡,并被逮捕。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胡万林于2011年12月11日刑满释放后,结识了被告人吕伟,并授意吕伟在新浪网注册名为“自然科学”的博客,称胡万林用“五味疗法”可免除吃药打针等传统医疗方式,针对糖尿病、高血压、白血病、艾滋病、心脑血管病、各类癌症等有特殊效果,对胡万林的养生、治病方法和效果进行宣传。2013年8月30日和31日,吕伟与被告人唐孟君、贺桂芝组织身患不同疾病或痴迷中医的云旭阳、黄忠等十余人参加“自然大法培训班”,由胡万林先后在洛阳市某宾馆和新安县龙潭大峡谷某宾馆对云旭阳等人传授其创造的“五味疗法”和“吐故纳新疗法”。多名学员在饮用“五味汤”后出现上吐下泻的反应,云旭阳于31日19时许出现严重呕吐、抽搐、昏迷等症状,胡万林指使吕伟等人采取将泥土涂抹到云旭阳身上后浇凉水和向云旭阳口中灌其配制的液体等方法进行医治,学员马永群提出拨打120急救电话遭到贺桂芝阻止。后云旭阳因机体脱水、水电解质平衡紊乱和急性呼吸循环功能障碍经抢救无效死亡,另一名学员农鸿源也出现昏迷症状,经抢救后脱险。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胡万林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伙同被告人吕伟、唐孟君、贺桂芝以开办“培训班”的名义进行非法行医活动,造成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行医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遂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胡万林、吕伟当庭表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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