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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领导人经济责任将全面审计:对发现问题查深查透

2014-11-14 12:35来源: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近日就今后一个时期的审计工作提出,要进一步加大审计力度,对所有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管理使用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努力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对审计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要查深查透查实。

审计署近日公开了刘家义刊登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中题为《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署名文章。刘家义在文章中表示,对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以及重点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每年进行审计,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进行一次经济责任审计,对其他审计对象每5年至少进行一次审计。

刘家义表示,审计部门将加大对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力度。他要求,持续跟踪审计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及时揭示和反映政策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政令畅通。此外,审计部门还将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加强“三公”经费、会议费使用和楼堂馆所建设等方面审计,促进厉行节约和规范管理。

刘家义要求,对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的领导干部,要依法依纪揭示和反映,促进健全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

“要重点关注财政资金分配、重大投资决策和项目审批、重大物资采购和招标投标、贷款发放和内幕交易、国有资产和股权转让、土地和矿产资源交易等关键环节,严肃揭露和查处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贪污受贿等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刘家义说。 记者郄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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