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下反腐天网,谁会颤如筛糠?
特约评论员 王石川 本网讯 11日下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记者会上表示,APEC各成员大力推动亚太反腐败合作,建立APEC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就追逃、追赃开展执法合作等达成重要共识。(11月12日《新京报》) 所谓的重要共识,体现在11月8日APEC第26届部长级会议通过的《北京反腐败宣言》。这是第一个由中国主导起草的国际反腐败宣言,宣言的核心部分是加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合作,比如,各方承诺“通过引渡、司法协助、追回腐败所得等手段”消除腐败,搭建最大的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平台等等。 “我们,亚太经合组织成员经济体,一致认识到,腐败破坏社会公平正义,损害政府形象和公信力,阻碍经济健康发展,是必须治理的社会‘毒瘤’。”铿锵的宣言,务实的共识,敲响了外逃贪官的丧钟。布下天罗地网,谁会颤如筛糠?有论者称,《北京反腐败宣言》的签订,将终结国外“贪官一条街”、“腐败子女村”等现象,外逃贪官该慌了。确实如此!众所周知,不少贪官的外逃之地多选择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而这些国家并未与中国签订引渡条约,于是外逃贪官往往可以苟延残喘,而此次签署反腐宣言的国家即包括美、澳、加,这些国家皆是APEC成员,由此可以说目前仍在美、澳、加的贪官好日子不多了。 当然,并不是说有了《北京反腐败宣言》,相关国家就会全力配合我国追逃——由于意识形态、政治制度乃至各国法律不一致,再加上我国虽与38个国家签订了引渡条约(截至今年7月底,我国与51个国家签订含有刑事司法协助内容的条约),但主要集中在发展中国家——比如中美之间尚未签订引渡协议,而官员外逃往往又把发达国家作为目的地,这就导致尽管通过了北京反腐宣言,不等于外逃美、澳、加的贪官就会束手就擒。 但是,根据宣言可知,各成员体间信息共享,包括对正在接受腐败调查的官员的出境行为信息,以及其非法获取财产的信息共享;加强双边合作,鼓励成员经济体在适当的条件下,签署双边引渡协定和双边法律协助协定,欢迎任何根据成功的模式制定的反腐败计划;以及建立APEC反腐和执法机构网办公室,等等。这就意味着外逃贪官的日子必然越来越不好过,国外绝不是避罪天堂,不可能永远逍遥法外。 实际上,在今年8月召开的APEC第三次高官会及相关会议上,APEC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成立并召开了第一次会议。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美国高级官员王晓岷即表示,美中两国在APEC第三次高官会及相关会上着重讨论了反腐败议题,并且都表达了在这一问题上建立合作网络的意愿。可以确定的是,腐败是全世界的敌人,没有哪个国家容忍腐败或保护腐败。打击腐败是各国责任,合作打击是大势所趋。 “不管腐败分子跑到哪里,跑出去多久,我们都要一追到底,将其绳之以法。”这是前不久中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同时也是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负责人黄树贤的一句“狠话”。国内反腐,国外猎狐,就是最好的说明,也是已经证明的现实。据公安部通报,截至10月29日,已从40余个国家和地区缉捕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180名,其中涉案金额千万元以上的44名,缉捕数超过去年全年总数。这说明,无论经济犯罪嫌疑人还是相关外逃贪官,即便跑出去也要追回来。 最关键的是,扎紧反腐篱笆,让贪官根本就跑不了。一般来说, 贪官外逃前,同样会转移资产,家属先行,准备护照,猛捞一笔等等,卡住相关环节,就能瓦解贪官的外逃路。而从监管裸官,到晒官员个人事项,再到强化银行、证券、出入境等系统的信息比对,以及严管官员证照,贪官想脚底抹油可就不那么容易了。对于官员来说,世上没有安全岛,更没有腐败避风港,惟有一尘不染、两袖清风,才不会担惊受怕,也不会如丧家之犬惶惶不可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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