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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湖北建设纪实:从平安无事迈向长治久安

2014-10-31 13:10来源: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武汉三镇九省通衢地,湖北水陆码头繁杂,荆楚人士古来聪慧好争“打码头”,既有敢作敢为人先处,矛盾纷争自然也不少。时光进入新时代,湖北按中央指示力争建成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经济社会进入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黄金十年”,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期和深化改革的攻坚期。

黄金发展期也是矛盾凸现期,经济发展与社会矛盾似“双胞胎”。如何既又好又快发展经济,又消弥影响发展稳定的社会矛盾?

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多次在重要场合强调,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平安是为政之责、是百姓之福、是发展之基的理念,切实把平安建设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实现全省从“平安无事”向“长治久安”的转变,为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提供有力保障。

面对平安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湖北如何在更高层次、更深领域推进平安建设?《法制日报》记者近日深入荆楚城市乡村耳闻目睹平安湖北建设的一幕幕生动场景。

将平安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考虑,把平安建设实绩与各级领导班子政绩考核挂钩,形成“一把手”抓“第一责任”浓厚氛围

湖北省委、省政府历来坚持经济建设、平安建设统筹谋划、一体推进。

2004年,湖北省委、省政府就在全省部署开展了基层平安创建工作。通过10年努力,平安湖北建设形成一批长效机制、取得明显成效。

每年年初,省委书记、省长与17个市州党政“一把手”和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省委每半年召开一次市州党委书记维护稳定工作专题会议,省委常委会每季度听取一次社会治理和稳定形势汇报,省政府每季度研究一次民生领域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省委政法委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会研究平安建设工作。

在省委、省政府示范下,湖北市(州)以下照此办理,均形成了上述工作制度,确保平安建设第一责任落到实处。全省上下形成“一把手”抓“第一责任”的浓厚氛围。

平安建设责任明确,关键还要落实到位。

湖北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国生要求,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像抓经济建设一样抓平安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为使平安建设成为“硬任务”,湖北建立起平安湖北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平安建设年度考评奖惩、平安建设一票否决权制度、平安建设实绩与各级领导班子政绩考核挂钩的工作机制,每年对平安建设情况“结硬账”。

湖北还不断完善发挥党委副书记兼任政法委书记的领导体制优势,加强资源整合,按照“大平安”建设思路,搭建平安建设工作平台。

有了“一把手责任”,平安湖北建设成效初显。2013年6月1日,武汉、宜昌、应城三市荣获综治最高奖“长安杯”,荆州、襄阳、恩施及黄冈罗田、荆门沙洋、潜江、咸宁嘉鱼、黄石西塞山、十堰竹山等市、县(区)分别获得全国奖项,45名党政干部受到中央组织部、中央综治委嘉奖,受表彰的集体、个人均居全国前四位。平安湖北建设进入全国第一方阵。

创平安不易,保平安更难。面对群众对平安建设的新要求、新期待,湖北省委、省政府再度前瞻判断:只有加强制度建设,平安才是“耐用品”。

中央提出“平安中国”建设目标要求后,湖北省委、省政府先后密集出台系列工作措施。

2013年3月22日,湖北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化平安建设的意见》,对平安湖北进行总体规划,提出将湖北建设成为“全国治安秩序最好、最平安的省份”。

同年4月5日,省委、省政府出台《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实施意见》,描绘了在中部地区率先实现法治化的宏伟蓝图,为平安建设提供重要保障。

同年4月23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2013年平安建设行动方案》,要求实施建立健全平安建设领导体制、各级综治委成员单位齐抓共管、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强化公共安全、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特殊群体服务管理、行业基层平安创建、巩固深化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等“十大行动”,在更高水平、更高层次推进平安湖北建设。

2013年9月,湖北省委成立了平安法治湖北建设领导小组,李鸿忠任组长,王国生和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昌尔为副组长,定期研究平安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湖北各地各部门均成立了平安建设工作专班,广泛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有力夯实了“第一道防线”。

“经过一系列制度规定,基本上形成了全省上下特别是各地各级党政领导将平安建设‘放在心上、拿在手上、扛在肩上’的工作机制,为平安湖北建设提档升级打下坚实基础。”张昌尔说。

坚持法治先行,用法治思维总体谋划、用法治方式推动平安建设任务落实,形成学法守法、办事依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运行机制

9月10日,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工伤认定二审行政案件。令上诉人没想到的是,荆门市东宝区人社局局长杨代稊以被告的身份出现在法庭上。

但这一场景,对于庭审法官来说则习以为常。今年1至9月,荆门市行政单位“一把手”出庭应诉案件达50件,其中“一把手”亲自出庭23件,委托副职出庭27件。

荆门中院副院长许道恒告诉《法制日报》记者,2013年,该市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为98.5%,只要行政负责人出庭的案子,协调撤诉率大幅度提高,极少出现上访。

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不过是湖北以法治方式推进平安建设的一个侧面。

湖北省委、省政府将社会治理法治化作为“平安湖北”建设的重要内容,将依法治理贯穿于平安建设全过程,形成了平安与法治相互融合、共同进步的良好局面。这样的决策部署,在武汉市汉阳区社区民警王群身上有着最直接的体现。

10年间,王群将一个下岗职工多、贫困家庭多、涉毒人员多的社区治理得平平安安、和和气气,各类矛盾纠纷“门前清”。她说自己的诀窍就是:“事来了,咱们依法办!”

今年8月29日,修一辆通勤车时发生轮胎爆炸,从广水来汉从事流动补胎的李自如(化名)不幸身亡。解决不了问题,家属带人到王群所在派出所“闹”。王群没急着干预,而是告诉他们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并提供现场重要物证。最终,家属主动将死者火化,并按王群的建议到安监部门报案获得受理,回老家静等官方出具事故责任认定。

在王群眼里,只要运用法律得当,所有矛盾纠纷百分之百能得到妥善解决。“随着法律制度不断完善,相信未来依法调解的路会越走越顺。”她说。

平安建设,法治先行。湖北在推进平安建设中,注重把法治理念向基层延伸,推进法官、检察官、警官和律师进村(社区),为基层平安创建提供法治支撑。

2013年以来,武汉斥资1400万元,为全市1088个社区配备专职律师,每周安排一名律师到社区“坐班”,使百姓在家门口就享受到面对面的法律服务,开创全国同类城市先例。

武汉市司法局局长孙天文对《法制日报》记者说:此举意在引导、鼓励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为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全面推进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广基层创造出来的“律师进村”“法律诊所”等经验做法,让法律顾问成为群众“法律的家庭医生,权利的守护门神”,化解矛盾纠纷,推进平安建设。

恩施市屯堡乡木贡村农民向某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医疗耗费近6万元。交通事故责任界定:肇事司机宋某应承担全责。但宋某却称:“坐牢都行,赔偿费没有。”

木贡村法律顾问何勇接受向某委托后,认为事故责任已界定,责任方仍存糊涂想法,是缺乏法律常识。

考虑僵持不利于平息事态,何勇便以“屋场会”形式向群众解剖交通事故的法律事项,让大家明白这类事件的法律责任和解决办法。

何勇入情入理的讲解,让肇事司机的儿子主动表态:协助父亲履行赔偿义务,恳请受害方静下心来协商赔偿标准。几番磋商,双方达成赔偿8万元的协议。

近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部署在全省加快建成立足省情、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升基层平安创建法治化水平。

将平安建设作为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把增强群众安全感作为首要任务,坚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为了群众

9月中旬,一名贵州籍男子出现在武汉街头,对行人实施飞车抢夺,其作案前后频换衣服,有意躲避视频监控。

不过,这名流窜多地的惯犯没想到,他打错了算盘。在武汉市公安局视频侦查支队的监控室中,200多个探头长达2000小时的跟踪数据,早已将其锁定。近日,武汉警方果断出动,当场抓获这名嫌疑人,并追回赃物。

街头抢劫、抢夺案高发,曾是江城突出的治安问题。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难点,武汉花重金在全市构建起令犯罪分子无处遁形的“天罗地网”:由25万个监控探头织成的密集“天眼”,由52座街面警务站、17个检查站、170多个治安卡点编织的“地网”。

武汉警方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以来,该市“两抢”发案仅73起,在犯罪数量连年下降的基础上同比又降53.8%。

以群众安全感为平安建设风向标,大城市武汉如此,偏远山区大别山革命老区黄冈也有突破。

2013年底,黄冈市黄州区陈策楼镇豹子垴村连续发生多起入室盗窃案,犯罪嫌疑人如入无人之境撬锁入户。

“这些人之所以敢这么明目张胆,是因为他们知道农村青壮年基本外出务工,留在家里的都是老人妇女或小孩儿,即使碰上了,也没什么‘大碍’。”黄州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梅建新将这些嫌疑人的心理看得很透。

痛定思痛,今年初,黄州区委、区政府决定推进平安视频工程建设,区政府从财政预算中安排120万元专项启动资金,各乡镇、各部门安排了相应配套资金。

目前,黄州区乡镇街道241个点位的高清视频探头已投入使用,村组650个视频探头正在安装调试计划于今年年底投入使用。

“如果说,平安建设是一项百米赛跑,那么最后一米尤为重要,我们的最后一米就是要把平安视频建到群众家门口去。”黄州区委书记余友斌说。

目前,湖北在全国率先建成了全省互联互通、快速反应、指挥通畅的一张“天网”,视频监控系统中心管理平台达105个,监控探头总数增至73万个。

“平安湖北建设,最重要的标准就是群众评价。”湖北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谭先振介绍说,全省每年组织两次测评电话入户调查,以最直接的方式了解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并将其作为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检查考评的重要标准,对安全感测评排名后五位县市区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对连续两年排名后五位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在以群众呼声作为行动导向的基础上,平安湖北建设还注重发动和依靠群众。

以恩施州“十户电话联防”、鄂州“邻里互助组”等为代表的群众互助组织,以孝感社区矫正“五老志愿者”、黄石“五老和谐协会”为代表的群众志愿组织,以荆门“管家小媳妇”、荆州“老姨妈110”、潜江铁路专职护路员为代表的社会平安参与者,成为平安湖北建设最基础力量。

目前,湖北在乡镇街道、社区村和企事业单位建立了2.5万支企事业单位安保队、城市街道巡逻队、农村治安联防队和64万个社区门栋治安员、流动人口协管员、农村治安中心户,形成维护社会治安的铜墙铁壁。

湖北省政法机关还把群众的安全需求作为最敏锐、最精确的“风向标”和“指南针”,组织干警走进治安重点地区,走进警情高发部位,持续开展“打黑恶”、“打砖沙石霸”专项行动,定期开展建筑工地、企业高校边等专项整治。

“防得住、少发案,是更高水平、更高境界的平安建设。”湖北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曾欣说,全省目前正精心打造信息化、网格化、社会化的立体治安防控体系,着力构筑保一方平安的天罗地网,让不法分子无处遁形,大大提高了群众的安全感和社会治安满意度。

秉持从被动“救火”向主动“防火”转变基本理念,不断夯实平安建设基层基础,从源头上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深层次问题

今年6月10日上午,湖北省潜江市浩口镇第三小学发生人质劫持事件。学校老师秦开美与镇分管政法综治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王林华先后替换充当人质,保障了师生安全,让事件得以妥善处置。

在事件中挺身而出的王林华只是湖北数万名基层综治干部的典型代表。

平安来自于扎实的基层基础建设。2009年以来,湖北省委、省政府密集出台措施,要求全省乡镇增设一名党委副书记抓政法综治工作,乡镇综治办由过去挂牌明确为独立机构,从“以钱养事”每人15元中挤出2元用于农村纠纷调解、治安巡逻等工作;同时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推行城乡一体网格化管理工作,夯实平安建设基础;推行“天网”工程,建立覆盖城乡的视频监控系统,提高治安防范能力。

借力省级措施,荆州石首也不断加强基层基础投入,五年后实现了平安建设大变样。2013年,在湖北省103个县市区中,石首的公众安全感排名36位、社会治安满意度排名42位,公正执法满意度排名53位,比2012年分别上升58位、28位和30位。从产生全国影响的“石首事件”发生地,一跃而成为省委、省政府重新命名的“全省平安县市”。石首市委书记丁辉感慨道:“这份成绩,主要来自于基层基础的重要构筑,使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救火’重在及时,‘防火’重在平时。基层是平安建设的主战场,强化基层‘防火’能力是构筑平安湖北的基石。”张昌尔说,为构筑基层“防火墙”,全省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着力健全基层平安建设工作体系,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全面推广宜昌市网格化管理经验,湖北共投入15亿元推进城乡网格化建设,目前,全省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村基本完成网格化建设任务,初步建立起城乡一体、全域覆盖、信息支撑、资源整合、上下联动的网格化管理系统,聘请专兼职网格管理员30余万人,实现平安建设在网格中落地。

借助遍布全省城乡的网格管理员,湖北省构建起纵向贯通、横向集成、标准统一的省、市、县、乡、村“五位一体”的社会治理综合信息平台系统,对全省人口、房屋、证件、车辆、场所、网络、组织等各类要素进行适时采集、动态录入;同时,将公安、人社、民政、计生等30多个部门的相关数据接入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实现网络平台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现象。

平安建设“大数据”平台的初步形成,为全省深化平安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襄阳实施以网格为治理单元在全市开展以解决小纠纷、小隐患、小案件、小问题、小需求为主要内容的“平安五小工程”建设。这一做法在全省推广。今年以来,全省开展“平安五小工程”集中整治行动,共解决各类“五小”问题22万余件。

湖北还建立起社会矛盾网格排查机制,通过县、乡(街道)、社区(村)三级平台,实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网上无缝对接。今年以来,通过网上分流交办、协调督办、联动化解,湖北各级各地共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5万余件,有效预防”民转刑“案件3300多起。

“我们力争通过3到5年的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全省更加平安和谐’的目标,就是要各地各部门秉持‘大平安’理念,建设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群众更加满意的平安。”张昌尔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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