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证 向韩国老赖追回70万欠款
本网讯 南京市民刘先生,今年5月在一位韩国老板李先生的介绍下,借75万元给另外一个韩国人金老板。本来说好的一个月归还,结果到了7月3日,金老板说公司经营不佳,要回韩国借钱维持公司,结果一去不回。而7月底,金老板在南京的公司彻底宣布倒闭。眼看自己的75万要打水漂,刘先生当然很着急,而他随后一打听,这个金老板在南京借了很多钱,可能回国就是想故意赖掉这些债务。这下,刘先生急了,他找到了韩国人李先生,要他还债。
刘先生几次找到李先生的公司,要求李先生还债。但是,李先生表示,自己只是介绍人,并非是担保人,刘先生提出的要求是无理要求。但是如果不是李先生介绍,刘先生不会认识韩国这个金老板,刘先生就不会出借75万元。为了表示对刘先生负责,可能也是受不了刘先生几次三番上门要债,最终韩国人李先生同意,找律师协商解决此事。最终在律师的协调下,双方签署协议,协议的内容为刘先生把自己的全部债权75万元都转移给韩国人李先生,并协助李先生在韩国起诉金老板。而一旦韩国法院受理了李先生诉金老板的诉状,那么李先生要一次性支付70万给刘先生。到诉状被韩国法院接受前,刘先生不得再到李先生公司索债。 债权转让协议签署之后,本次案件的核心问题就来了,要把金老板告上韩国法庭,证据呢?当初,金老板在跟刘先生借钱时,曾经以个人名义留下了3张借条,总额75万元。这些借条是本案最直接的证据,但是借条是在中国签署,连签名都是中文,这样的借条怎么样才能到韩国法庭成为呈堂证供呢? 在律师的建议下,刘先生到南京公证处,把金老板留下的三张借条办理了翻译和译文内容一致的公证。也就是说,刘先生在把三张借条都变成韩文,然后进行了公证,证明三张韩文借条的内容与中文借条一致。然后,韩国人李先生拿着这三张借条到韩国法院,起诉了想赖账的金老板,很快韩国法院受理了李先生的诉状。在韩国法院受理了该案之后,李先生真的按照协议,把70万转账给了中国人刘先生。刘先生拿回了大部分借款,避免了大部分损失。对于南京公证处的公证员表示了感谢。 为啥中国字的借条要公证过才能拿到韩国去作为呈堂证供呢?南京公证处王芃主任告诉记者,按照法律的主权原则,哪国法律管辖的范围,使用哪国文字,中国字的借条,要到韩国成为呈堂证供,翻译成韩文是必须的。而该文件需要公证,是国际惯例,公证过的韩文借条,明显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能够被韩国法院认可。不过,这类公证对于公证处来说,却只是一个小小的业务,能在刘先生跨国追欠款的官司中起到这么大的作用,王主任表示他们在办理相关业务的时候,也没有想到。 专家点评: 跨国债务须办担保并把欠债人控制在国内 南京大学法学院邱鹭风教授点评此案时表示,这位刘先生真的是遇到了一个负责任的中间人,不然他的钱真得要打水漂了。 邱教授指出,跨国债务纠纷,并不容易处理,必须做好完善的预防措施,以防发生赖账。首先,外国人在国内向中国人借款之后,中方债权人应该第一时间提出不动产担保,比如用房屋,工厂设备等等担保。如果债权人跑路赖账,可以提请法院拍卖其资产还债。再有,债权人可提请第三方介绍人提供连带担保,债务人跑路向担保人要债。像刘先生这样没让对方做任何担保和抵押的做法,实在是不可取的。 邱教授还提醒,跨国债务,在外国债务人有了逃债倾向时,如果债权人有所觉察,可以提请法院,在我国边检口岸,对债务人采取禁止令,禁止他离开中国。只要能将债务人控制国内,债权人就可以到南京仲裁委去提请商业仲裁,这个结果全球使用,不管中国法院还是韩国法院都会认可,这是解决国际债务的最便捷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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