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法务指南 > 企业法务 >

督查发现央企存在问题逾两千项

2014-10-24 21:27来源: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3日电 记者华晔迪 国务院国资委23日公布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对中央企业2013年度监督检查情况,累计反映企业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事项2051项,个别企业被发现存在违规超标发放薪酬、福利,设置“账外账”“小金库”甚至内外勾结低价转让国有股权等违纪违规问题。

    据了解,外派监事会此次共提交各类报告347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企业存在经营风险。有的存货和应收账款占用资金规模较大,有的开展钢材、煤炭等大宗融资性贸易业务造成较大损失,有的承建BT项目存在回款风险。二是部分企业保值增值压力较大。有的企业盈利主要依靠营业外收入或非经常性收益,盈利基础不稳固;个别企业出现整体亏损,少数企业未能实现国有资本保值。三是部分企业投资问题显现。有的前期调研和论证不充分,投资收益低于预期或产生较大损失;有的未按规定公开招标,存在以邀标代替招标、未招标直接定标等情况;有的境外投资项目因多种原因停建、缓建或搁浅,存在资产减值风险。

    据介绍,上述问题已分门别类转送有关部门处理;需要企业自行整改的问题,向企业印发监督检查情况通报、整改通知和《监事会提醒函》等136份,外派监事会将在当期监督过程中持续跟踪企业整改情况。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