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发力,推动分级诊疗大众化
本网讯 自2009年推行新医改以来,虽然“看病难”问题得到一定程度地缓解,但到大医院看病难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性地解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强调,要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建立社区医生和居民契约服务关系。这无疑给破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确立了“风向标”。
继上海、青海等地推行分级诊疗后,今年8月份,浙江省也出台了《浙江省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将在10月底前开始分批试点。 分级诊疗作为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方式,在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健全医疗服务体系,优化医疗服务模式,减少医疗费用支出等方面无疑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然而,分级诊疗的推行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在相关配套措施尚未健全完善,特别是在公众“小病大看”诊疗习惯尚未转变等因素的影响下,推行分级诊疗所遇到的阻力是可想而知的。 如何让分级诊疗成为公众乐于接受的就医模式,已经成为了推行地亟需解答的一道“测试题”。笔者认为,推行分级诊疗唯有依托经济杠杆的撬动,辅之以政策的倾斜,再运用制度保障,方能“一马平川”。 运用经济杠杆即是建立差别化的支付制度,引导市民改变就诊习惯。比如,除了一些特殊情况,参保人员原则上应在当地医疗机构首诊,由首诊医疗机构根据病情确定是否需要转诊,否则,如果未经转诊自行到区域外医疗机构就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在原有基础上将明显下降。 加大政策倾斜即是大力推进区域医疗联合体模式,促使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改变目前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低的问题;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投入,加强基层医疗人才的培养,建立对基层医生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提高基层全科医生比例。 运用制度保障即是构建一套完整的制度网络,建立诸如美国的 “疾病诊断治疗分类标准”: 明确规定各种住院的时间周期,即某种疾病或手术,到一定的康复阶段或住院天数,就必须转往社区医疗机构,或者回到家中接受社区医疗服务。就是什么病种必须到社区,什么病种在大医院治疗后要转回社区医疗机构,都应提供更为全面的制度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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