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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四中全会就法治的决定性破题

2014-10-21 12:42来源:环球时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举世瞩目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今天召开,依法治国据信是这次会议的焦点议题。中国社会对此充满了期待。

    依法治国的概念在1997年召开的十五大上首次被写进大会报告,1999年被明确写入宪法。这十几年里中国的法治建设积累了大量基础性成果,“依法治国”也已在全体国民中耳熟能详。

    然而我们逐渐搞懂,依法治国远不仅仅是一项国策,一个决定,它更是一种能力,是社会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更新。对中国这个现代化起步晚的大国来说,依法治国首先需要执政者的坚定决心,然后需要从开展立法到向全民普法、再到推进执法的一系列系统工程。这当中哪个环节松懈了,都可能影响全局。

    应当说这些年中国法治建设在不断前进。这个领域承受的批评相当多,发生的公共危机似乎也最多。尽管它们导致了一时的痛苦,但这些痛苦后来大多转化成了促进依法治国的动力。社会很多力量都对这一局面做出了贡献,有时这些力量是彼此对立的,但它们的合力产生了正面效果。

    我们以往听到的一些激进声音有不少是针对法治领域的,它们有些超越了当时的社会条件,甚至传达出对体制的某种对立情绪。但中国社会逐渐形成的弹性缓冲了它们的破坏力,容纳了这些声音的积极回响。

    今天党的全会带领全社会关注依法治国,下大力气推进它,中国社会的整体准备显然与十几年前已不可同日而语。中国的立法已基本形成体系,普法教育通过宣讲和一系列公共事件的处理已经深入人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已经不再是个理念和口号,而是中国主流舆论十分严肃的要求和坚持。

    中国社会各界对应当依法治国的共识达到空前的高度,它对社会生活以及政治层面的深入度也前所未有。比如人们对依法治国的最初理解是要规范社会运行,更多是针对老百姓的。而如今它的强调锋芒更多转向对权力的制约,如何确保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也成为官方主动参与探讨的问题。

    “法治是治国理政基本方式”,“各级党组织必须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这些表述都已出现在中国官方正式文献和领导人的讲话中。这不仅是表述上的跨越,中国法治建设的行动已在准备迈上新台阶。

    法治在一定意义上说已经是一种价值观,一些人会因此对这一领域做得不如意的地方每次都进行政治拷问,有时导致矛盾和冲突激化。通过这次四中全会,也通过对以往中国法治建设进程的回顾,或许我们能看得更清楚些:推进依法治国是这个国家整体上的真实努力,中国的主流力量在最近几十年里的确没想在这条并不容易的路上停顿。

    民主、法治这些美好的概念很早就进入中国,但我们用了一个世纪的时间大体搞明白:它们不是单刀直入,通过大跃进的方式就能实现的。我们必须铺就一块块现代化及社会综合建设的基石,其中的任何环节我们都不能绕开或省略。我们只能也必须划出一条充满理想、而又现实主义的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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