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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改进检察工作提高司法公信

2014-10-17 13:26来源: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10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就检察机关如何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到湖北省检察机关调研,看望慰问执法办案一线检察人员。他强调,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孟建柱同志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认识、知难而进、攻坚克难、敢于担当,全力以赴抓好深化司法改革任务落实。

    曹建明指出,党中央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高度重视,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之一进行全面部署。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切实增强推进改革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即将召开的四中全会精神上来,把检察改革置于整个司法改革的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共同推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曹建明强调,目前,无论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还是检察改革,都已经进入了全面实施阶段。

    检察机关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抓好落实工作,做到实施方案抓到位,实施行动抓到位,督促检查抓到位,改革成果抓到位,宣传引导抓到位,全力以赴做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任务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攻坚克难。特别是对于中央政法委部署的4项改革试点工作,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既要有知难而进的勇气和锐气,以勇往直前、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又要以谨慎的态度、务实的方法,对每一项改革都要在深入调研、摸清情况、找准问题的基础上,遵循检察工作特点和司法规律,积极稳妥推动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曹建明指出,司法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最高检和试点省份检察院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最大限度争取理解和支持,形成推进改革的合力。要建立健全督促检查机制,跟踪掌握试点工作进展和相关制度运行情况,及时发现、解决遇到的问题。要注重分层分类推进,坚持顶层设计与鼓励基层探索相结合,在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的基础上,鼓励试点地区在具体步骤、措施上积极探索。要根据中央框架意见和省里试点方案要求,立足各地检察工作实际,充分考虑不同地区的情况,细化完善检察机关实施方案,确保科学可行。

    曹建明强调,改革的目的是推动工作。要坚持把深化改革与做好当前工作结合起来,扎实抓好年底前各项检察工作任务,真正把改革成效体现到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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