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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政府打“白条”需双管齐下

2014-10-10 12:44来源:检察日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据新华社10月7日报道,2013年6月至2014年9月,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国深入开展。在教育实践活动反“四风”的成绩单中,人们看到:在整治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中,查处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征地拆迁补偿款、侵占挪用各种补助资金问题6499起,处理3968人,涉及金额21.7亿元。查处对群众欠账不付、欠款不还、“打白条”、耍赖账的问题1.6万多起、5万余人。

    政府部门“打白条”现象早已有之,过去屡见报端的多集中在吃喝方面,故事“桥段”基本一致:一些酒店、餐馆因政府赊账而被迫倒闭,政府部门消费奢靡,经营者讨要欠款却难上加难。当然,“打白条”现象并非局限于吃喝,政府本该向民众支付的钱款但却迟迟不兑现的,都可归为“打白条”现象。中央开展整治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活动,将相关问题一起整治,抓住了侵害群众利益的要害,群众有理由拍手称快。

    成绩单令人欣慰,但问题的深入查处和制度的不断完善却是公众更为期待的。杜绝政府“打白条”,必须法律和制度双管齐下,否则风头一过又会反弹,尤其是在“天高皇帝远”的基层。

    杜绝政府“打白条”首先要厘清边界,区别处理。因为政府“打白条”行为的性质,既可能是个别干部滥用职权,也可能是正常公务消费行为。

    对于个别干部滥用职权的行为,要严格执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除了及时归还欠款,还要对相关政府工作人员展开问责,涉及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情况,不能让“一颗老鼠屎毁了一锅汤”,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形象。

    而对于正常公务消费行为,则要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严格执行收支程序。将于明年元旦起实施的修改后预算法,对于正常的公务消费行为已经有了严格的规范和问责规定。政府部门花钱有严格的程序,消费标准有相关规定,量入为出,根据自身经济状况来制定消费计划,自然没必要“打白条”。同时,该支付给群众的款项不支付,在账面上就会有所体现,也难以通过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审查。只要预算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得到严格执行,公务消费“打白条”现象完全可以避免。

    在作风建设中,法律应该发挥更大作用。把所有的权力行为都纳入法律规制,不良作风所依附的权力处处受到监督和制约,官员没有机会滥用权力,“打白条”等现象就没了根。当然,法律具有滞后性,杜绝“打白条”等作风问题,纪律和制度也必须硬起来。只有完善相关制度,严格监督机制,反“四风”的成果才能有效固定下来,作风问题才能不反弹,之前的努力才不会白费。作风建设无止境,权力边界须锁定。(姜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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