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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将清理整顿财政专户 今后各地一律不得新设财政专户

2014-10-08 21:16来源: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近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了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措施。今天,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接受记者采访时披露,财政部将全面清理整顿财政专户,今后各地一律不得新设专项支出财政专户,除财政部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予以保留的专户外,其余专户在2年内逐步取消。

    目前财政专户种类和数量多,且游离于国库不易监管,对此问题财政部进行了治理,2011年以来财政部连续3年组织开展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工作,累计撤并地方财政专户7.4万多个,撤户率达32.4%。

    财政专户是财政部门为履行财政管理职能,在商业银行开设的用于管理核算特定财政资金的银行结算账户。财政专户有利于弥补国库单一账户操作技术上的不足,与财政部门开设在人民银行的国库单一账户,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开设在商业银行的零余额账户,共同构成了我国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财政专户主要是用来满足社会保险基金核算管理、一些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管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乡级财政资金存放、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资金管理、外币资金核算管理等需要。目前国库暂时还不能完全替代财政专户。从国际上看,各国财政部门为了更好地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也都设立了大量的功能性财政专户,比如,美国联邦政府在商业银行开设了13000多个税收与贷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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