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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参考应是广大考生自觉行为

2014-09-18 21:04来源: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司法考试服务法治中国建设

法制网记者 周斌

    本网讯  9月18日上午,重庆市司法局与西南大学共同举行了“依法治考、从严治考、诚信参考”宣誓及签名活动,700多名考生参加了本次活动;考试前,陕西省投入百万经费购置金属探测仪、无线电信号屏蔽仪等,防范和打击高科技作弊……

    9月20日至21日,第13次国家司法考试即将开考,作为有数十万人参考的国家级考试,反作弊问题一直令人关注。

    《法制日报》记者今天从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国家司法考试中心了解到,2014年,司法行政机关开展了以“依法治考、从严治考、诚信参考”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教育引导考生诚信参考,同时将进一步加大打击违法违纪作弊力度,努力为考生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

    国家司法考试要带头讲诚信

    今年国家司法考试开考前,司法部组织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开展了“倡诚信、守纪律、反作弊”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教育从去年的“倡诚信、反作弊”增加了“守纪律”这一内容。

    据介绍,近年来,绝大多数参加司法考试的考生都能够认真遵守考试纪律,自觉诚信参考,维护考试公平公正。然而,与其他国家级考试一样,司法考试也经历着作弊与反作弊的较量。

    在2014年全国司法考试工作座谈会上,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强调:“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广大考生,是立志为依法治国服务的,因此必须诚信参考,能否做到这一点,应是对其综合素质的一次重要检验。”

    2013年,司法部印发《国家司法考试应试人员考场违纪行为处理程序》,明确工作责任,规范处理程序,细化调查取证流程,指导各地及时准确打击违纪行为,维护司法考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宣传倡导增强诚信参考意识

    从7月10日开始,海南省司法厅组织18个市(县)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宣传力量,统一制定宣传方案,通过在市区广场开设咨询点、户外大屏幕LED滚动播放,进驻高校、社区现场签名宣誓等方式,全方位宣传司法考试政策要求,倡导诚信参考,杜绝舞弊。

    据介绍,今年国家司法考试确定报名时间后,“倡诚信、守纪律、反作弊”宣传教育活动随即启动。

    各地充分利用考场和考生比较集中的高校,通过开展诚信签名宣誓、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营造诚信参考氛围。广东省汕头市司法局与汕头大学法学院召开座谈会,现场解答考试政策及各类疑问,宣读诚信考试倡议书。

    同时,不少地方司法行政机关主动协调当地法检机关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倡导法检系统考生争作诚信参考的模范。

    福建省发布致考生的公开信,就考试注意事项、纪律要求等方面进行提示,倡导诚信参考。北京开展“诚信参考、做法律的守护者”倡议宣传活动,致考生“诚信参考、做法律的守护者”倡议书,营造风清气正的参考氛围。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还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网络、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兴媒体,广泛宣传应试规则和考试纪律等规范,增强广大考生诚信参考意识。

    强化物防技防挤压作弊空间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期间,全国共出动无线电监测车辆400余辆,查获使用无线电通讯工具作弊团伙5个,干扰、阻断异常无线电信号100余个,查处69人。

    反作弊绝不能仅靠宣传倡导。针对近年来各类国家级考试中不断出现利用无线电设备考场内外串通作弊、“枪手”替考和有组织的团伙舞弊等严重违规违法行为,各地司法行政机关纷纷加强反作弊硬件建设的投入力度,强化国家司法考试物防、技防防线。

    今年以来,陕西省司法厅投入百万元经费加强物防装备建设,配备了金属检测门、身份识别仪、金属探测仪、无线电屏蔽器等设备,确保装备到司法考试的每一个考区、每一个考点、每一个考场。

    河南省建立司法考试指纹身份认证综合管理系统,实现全省数据统一管理,对各考区考生二代身份证信息、报名资料、指纹采集信息和拍摄照片进行全面核查和一致性比对,对照片有问题、有疑点的考生列入“重点监管人员名单”进行重点核查。

    广西、山西等地实行“裸考”政策,统一为考生免费提供考试用品,为每个考场配备静音时钟,考生除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外不得携带任何物品进入考场。

    在做好防范工作的同时,各地还主动出击,加强与公安、无线电等部门协作,考前重点清查考点周边环境,排查可疑人员,对网上售卖试题、答案、作弊器材的助考团伙和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考中屏蔽、阻断、追踪可疑信号,查找信号源,一经发现迅速控制现场,固定证据,核准场内作弊人员,严厉打击有组织的考试作弊团伙;考后对可疑人员、被举报人员进一步调查核实,一经查实决不姑息迁就。

    领导靠前指挥种好“责任田”

    反作弊,既是广大考生的义务,也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责。赵大程副部长指出,各地司法厅(局)“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紧紧抓在手上,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种好“责任田”。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按照要求,严格属地管理责任,通过签订责任状等方式,落实一把手责任,领导主动到一线监管、靠前指挥。

    上海、内蒙古、广西、贵州等地均成立了国家司法考试领导工作小组,设置了专门保密工作、应急处置、防作弊、舆情监控小组等加强领导。

   山西省司法厅长崔国红先后7次参加司法考试专题会议,对考试违纪问题较多的考区重点督导,要求各考区司法局长在签订责任书前表态承诺。河北省委政法委统一发文,要求各级政法部门加强协作,对政法系统考生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加大违法违纪作弊的查处力度。

    针对曾出现考生作弊问题的个别考点,山东省司法厅领导亲自实地督导,重新确定考点,购置升级版防作弊设备,采取指纹验证入场,无线电全 程监测等措施。

    同时,各地加强监考人员培训工作,通过技术指导,使监考老师熟悉各种作弊手段;采取有效措施充分调动监考人员积极性,有效发挥流动监考监督作用;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到考点督考,督促指导考点工作人员认真履职,切实严肃考风考纪。

    国家司法考试即将开考,国家司法考试司负责人勉励广大考生:放松心情,诚信考试,公平竞争,考出好成绩,成为国家法治建设的合格人才,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积极贡献。

    法制网北京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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