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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吸毒愈演愈烈 专家:公众人物要守住法律底线

2014-09-05 12:14来源:检察日报浏览:手机版

 

新华社发

    本网讯  9月4日,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对演员张默批准逮捕。据了解,这已经是张默第二次涉毒。业界专家分析指出,张默涉毒案并不涉及累犯之说,但量刑上可能会略重,“作为公众人物的明星,应有更高的自律意识,守住法律底线”。

    二次涉毒量刑可能会略重

    7月31日,北京警方发布消息,演员张国立之子张默以及两名音乐人因吸毒于7月29日被警方查获。张默交代和两人曾10余次在其本人或他人居住地吸食大麻。随后,张默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刑事拘留。8月28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以张默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提请海淀区检察院审查批捕。

    此次吸毒被查处已是张默“二进宫”。早在2012年初,张默曾因聚众吸食毒品而被顺义警方抓获,最终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三天的处罚。两年后,张默再次因涉毒被抓,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根据我国刑法第354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那么,张默此次可能面临何种刑罚?

    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吴立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吸食毒品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就此而言,张默此次涉毒并不构成累犯,“这不属于从重处罚的法定量刑情节,但这是同种行为的再犯,量刑也有可能略重一点”。

    提起张默案,网友很容易与李代沫案进行比较,今年5月27日,歌手李代沫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获刑九个月。

    “上述两起案件在量刑上应该会有差异。”曾出庭为李代沫辩护的律师吴立伟分析认为,这两起案件的当事人都是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公众人物,从行为的外部特征来说,都涉及“容留他人吸毒”,不过,具体的量刑情况因与容留次数、吸食毒品种类、诉讼过程中的认罪态度、悔罪程度等相关,可能会有所差异。

    明星涉毒现象严重化

    记者发现,在近一年内,已有9位明星因为吸毒被抓。据公安部统计,截至今年4月,我国登记在册吸毒人数已达258万。

    “这仅仅只是因吸毒被抓而登记在册的人员的数量。”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院副教授张黎说,按照一般的国际惯例中的显性吸毒人群与隐性吸毒人群的比例,我国吸毒人员总数量可能达到一千多万。“吸毒人口既然有这么多,那么明星吸毒占有的比例上升也不足为奇。”张黎认为,近几年明星涉毒的现象确实比以前要严重,这是客观情况。

    张黎进一步解释称,这和现在国内外日益严峻的毒品浪潮有一定的关系。同时,还与明星的“圈子”相对固定、共生关系明显等特征有关。“如果具有一定声望的明星沾染了毒品,那么他对整个‘圈子’的辐射能量是很大的。”张黎表示,警方在加大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力度的同时,明星吸毒“中招”的比例也自然随着增大。

    不过,张黎认为,明星涉毒本身具有“眼球效应”,容易引起粉丝、社会大众的关注和讨论,造成的社会影响也比普通人更具扩张性,所以感觉就很频繁。“实际上,每天都有大量的普通吸毒人员被抓。”

    “有些狂热的粉丝不考虑明星涉毒行为的违法性,反而觉得很酷,甚至包容明星的违法行为。”张黎直言,这种心态容易造成两种不良影响:一是容易误解国家一贯严控的禁毒政策;二是容易怀疑毒品的严重危害性。

    明星理应守住法律底线

    针对频频曝光的明星吸毒事件,北京演出行业协会近日与各大演出公司签订承诺书,声明不录用涉毒艺人演出。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52条,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

    吴立伟认为,虽然社会对明星这一群体寄予了更高的道德要求,“但不是说有不良行为,就不能从事这个职业”。

    张黎则建议,应当给涉毒明星一定的戒毒“考验期”。“明星应当比普通人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给予‘考验期’是为了让其重建社会信任,也算是一种行业制裁。”张黎表示,只要顺利通过了“考验期”,涉毒明星完全可以复出。不过,复出后公众是否买账,则是由市场决定,“行业协会可以制定一套内部行业规则来作出警示和预防,但目前尚不宜上升到法律层面”。

    张黎认为,作为社会公众人物的明星,理应要有比一般人更高的自律意识,不仅要守住法律底线,还需要加强在道德伦理上的自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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