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在云贵高原边界上的法徽
--记彝良县人民法院奎香巡回法庭 本网讯 这里有贺龙元帅带领红二、六军团三进三出打响乌蒙回旋战的经典战役故事。这里有萧克将军题写的红军长征纪念碑。也因为红色的孕育,一走进这里,老百姓墙壁上画满的长征壁画故事,会让你深深感受到红色文化的存在;在这里,还可以坐半个小时的车翻过奎香后山的哑口到达贵州省的威宁境内;在这里,进入十月天,你就可以看到漫天的雪花覆盖着整个乡村世界,因此,这里也被称为“彝良的小西伯利亚”。这里就是地处乌蒙山云贵高原结合处的云南省彝良县奎香苗族彝族乡。在这个历史悠久、革命薪火传承的高寒山区、民族聚居之地,云南省彝良县人民法院奎香巡回法庭就扎根在这里,法庭的四名法官干警用他们秉承“不怕苦、不怕累”的红军长征精神,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开展司法为民工作,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努力践行他们忠于党、忠于法律、忠于人民的司法誓言! 艰苦环境考验人 千锤百炼责任心 奎香巡回法庭是彝良县人民法院最偏远的一个基层法庭。这个法庭历经风风雨雨,当初建立后撤销,撤销几年后,人大代表及当地群众强烈要求重建,于是从撤消又到建立。反反复复的撤建过程证明了一个不衰的事实:那就是这里需要法庭,这里需要法官。自重新组建到现在,正是法庭条件最为艰苦的时候,但艰苦的环境确也没有吓到坚守在这里的法官们,他们正用不竭的青春能量与艰难困苦做斗争! 艰苦环境镜头一:没房。 现在的奎香巡回法庭没有专门的办公住房和宿舍。仅有的两间办公室是奎香乡政府借给法庭的,一间小办公室和一个会议室。小办公室作为日常办公地点和接待室,会议室作为审判庭。办公室地点狭窄,但基本能推动工作的开展。比之于办公室,法庭干警的住房更加紧凑。法庭现有四名干警,乡政府借了两间宿舍,为了方便同事的生活,庭长雷申宴和副庭长赵立华将乡政府分来的两间宿舍安排给了刘大辉和熊刚喜居住。两位庭领导只好在乡政府隔壁租了两间民房来作为宿舍。这样的简陋之所,就成了奎香法庭的根据地和“家”。面对如此寒酸家底。四名干警没有怨言,因为他们知道,任何事物的发展,艰难困苦的发展之路是必经的。越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才能考验出人的情操和品行。 艰苦环境镜头二:冬天的困扰。 奎香巡回法庭所辖之地属于乌蒙山区云贵高原结合处的高海拔之地,平均海拔在2400米左右。几乎是县城下雨,这里就下雪。一进入十月天,到处便吹起呼呼的西北风。在这里不用火来取暖,一年就中间四个多月时间,其它的时候必须要用火来维持温度。寒冬腊月的冰冷,让人不时想起科幻片中冰灾一般的那种畏惧。在这样的环境中,如果没有火,这里应该不会有生命繁衍。为了节约用电,法庭便采用煤炭生火取暖。寒冷时节里,法庭“管家”刘大辉和熊刚喜负责让办公室回风炉里的煤炭火日夜不息。有时候半夜了,他们还得爬起来去添加煤炭加火,以保证第二天炉子里的火不熄。因为办公室长时间用回风炉取暖,法官们都被煤炭灰灰熏得满身嘿呼呼的。这样的艰苦岁月一般都要从年前十月间持续到年后的三月间才可以结束。有时候即使过了三月份,这火还息不得。难怪这里会被戏称为彝良县的“小西伯利亚”。在寒冬时节里遇到的另一个困难就是用水。因为天寒地冻,天一冷,水管就冰冻。因此,法庭的四名干警准备了两个大水盆,在水管没被冻住的时候就赶紧储备好用水。有时候忙了来不及储水,他们就用冰雪来化水洗脸。因为冬天用水困难,洗衣服就是一个问题,有时候一个月才能找到一个好的天气加紧洗衣服。面对这样的困难,他们也只有把心酸往心里藏。 艰苦环境镜头三:工作多。 到哪里都是工作,都是为人民服务,但奎香巡回法庭的情况较为特殊。法庭现管辖三个乡,均是典型的山区少数民族乡。辖区三个乡镇共计24个村民委员会,498个村民小组,人口超过十万。这样的人口数,相对于云南省滇西北之地的怒江、迪庆来讲,十来万人口有时候比他们一个县人口还多。有些事情真不能比,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奎香巡回法庭每年的民事诉讼案件一百多件,加上执行案件,总共一百五十件左右。这个案件数,也比得上那些小地方一个法院的案件总数了。其实,对于年轻人来讲,一百多件案件算不上什么大事,但这里的地理和气候环境注定了法庭法官们需要付出更多的艰辛和努力。有时候下乡,车到不了目的地,车不走人得继续走,走一两个小时的山路是常事。有时候人走在山路上,白云都在脚下飘。都说乌蒙山的司法为民之路是在山高路远的白云顶端开展出来的,奎香法庭的工作还真就这么一回事。 艰苦环境镜头四:司法为民对象法律素质普遍较低。 奎香巡回法庭辖区是集高寒、落后、多民族杂居、两省交界等因素的综合体。横竖比较都比其它地方的情况要复杂得多。大山虽然给了辖区百姓坚实和伟岸的身材,确也一样给了他们山一样的困难阻力。闭塞的环境给大山深处的人们在信息和法治上带来了障碍。有时候为了一次送达,法官们得花费个把小时的时间给当事人阐释,加上其他的举证、诉讼权利义务等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往往讲得是法官们口干舌燥。不过这样的大山子民,也往往心性豪爽、耿直。熊刚喜法官在总结办案经验时曾经说过:“有些老百姓打官司其实就是在争面子或争一口气,当他们拉不下脸的时候,只要我们法官在当中一说,他们就冰释前嫌了,而且还把我们当亲人一样看待。因为是彝族和苗族的居住地,他们的酒文化历来就出名,看见我们帮他们把事情解决后,他们往往都要倒酒给我们喝表示感谢,搞得我们喝也不是,不喝也不是。不过看到他们和好如初,不计前嫌,我们倒也推过不过那份执着的盛情”。从熊法官的感慨中,不难看出基层法庭的另一种办案风格。因为考虑到法律素质低,法官们去下乡的时候,往往都不忘带一些案例或者常用的法律知识去。忙完工作就见缝插针的给老百姓讲案例,讲一些常用的法律知识。他们都将这些当做自己的工作来做。虽然辛苦点,但在办案的和法律宣传上,一举两得,倒也让他们感到工作的踏实。 “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漫步从头越”……偶尔之余,庭长雷申宴喜欢朗诵毛泽东诗词。在艰苦的环境中,他们乐观,他们向上,他们敢用青春和豪迈诗篇激发斗志。记得鲁迅说过,真的猛士,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面对自己选择的法官职业,面对惨淡的孤寂环境,他们已经狠下了心,决心接受高寒、艰难、落后的锤炼和洗礼,决心做一名正直的基层人民法官! 倾力关爱壮队伍 留人留心留奉献 在基层法庭工作,本身就是一件艰苦的工作,如果在坚守中还能将工作做得仔细,做得出色,那无疑就是一种奉献。奎香巡回法庭的艰苦环境,有时候也让彝良县法院的领导感到揪心。如果没有激励和待遇措施,很有可能就是留不住人,留不住心。为了让干警们时刻有一种受关怀、受爱护的组织暖流激励。彝良县法院党组从大局出发,高屋建瓴的从三方面加强奎香巡回法庭建设,为法庭的工作留着了人,留住了心。 一、积极加强法庭硬件建设。针对奎香巡回法庭的实际。彝良县法院优先将电脑、车辆、打印机等办公用品先于县院机关的庭室配齐。在办案经费上给予倾斜性措施加强和保障办案经费。另外,为了让法庭法官干警早日拥有一个温暖的“家”,彝良县法院党组积极通过多方努力协调,已经为修建新法庭作了前期的基础性工作。 二、倾斜性政策加强法庭队伍建设。人永远是事业的基础,奎香巡回法庭要做出成绩,就必须有一支能力过硬的法官队伍。2014年新年伊始,院党组通过和县委政府协调,为法庭协调到了两个待遇名额,庭长一名(正科),副庭长一名(副科)。法庭人员共四人,四人均为大学本科学历,平均年龄为34岁,四名干警中,三人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倾斜性激励政策,年轻化配置,锻造了一支忠诚的年轻法官队伍,也为三个民族乡的法治建设进程增添了坚实的力量。 三、针对民族乡的特点,院党组精心构思了法庭的人员配置。从少数民族聚居实际情况出发,院党组优先抽调少数民族法官组建奎香巡回法庭法官队伍与之相适应。法庭四名成员中,有三人是少数民族,分别是彝族一人、苗族一人、白族一人。这样的配置有效的加强了法庭的工作基础,也拉近了人民法庭、人民法官和少数民族同胞之间的距离。这样针对性的民族对口配置,对口性的开展司法为民服务,为奎香巡回法庭的工作开展奠定了一个扎实的根基。 多措并举展工作 司法为民赢民心 “风正扬帆正起航”。如今的奎香巡回法庭,是拥有蓬勃朝气力量的法庭,是拥有丰富创造能力的法庭。年轻法官们朝气蓬勃与青春活力共舞,注定了他们会如潮如涌的掀起工作热情,如火如荼将工作开展。 一、与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建“调解”平台促和谐。如何进一步整合基层的调解力量,加快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衔接互动作用,共同构建基层“大调解”机制。奎香巡回法庭创新举措,协同辖区内三个民族乡的司法所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努力搭建基层法庭主导的“大调解”平台。2014年3月7日,法庭辖区的三个民族乡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到奎香巡回法庭进行正式挂牌。在挂牌仪式上,奎香法庭庭长雷申宴表示:奎香法庭辖区人口十多万,多民族杂居,结构复杂,案件多,矛盾纠纷多。与辖区三个乡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携手共建基层“大调解”平台,是一种有益尝试,也是一种新的司法为民举措。自挂牌后,法庭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的矛盾纠纷也逐渐增多。矛盾纠纷的及时解决,为辖区老百姓及时的维护了权益,也为辖区的和谐稳定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与人民陪审员共谋工作。人民陪审员是法庭的一支重要力量,奎香巡回法庭现有人民调解员19名,这些陪审员大部分来自辖区乡政府的干部,有着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如何进一步发挥好他们的调解经验和农村工作经验,为审判工作增添风采,是考核法庭办案能力的一个重要指标,也是增强法庭办案质量的有益方式。在人民陪审员的参审上,奎香巡回法庭除了严格参照岗位责任目标的硬指标外,法庭还单独制定了要求。即除了参审率,还得要求调撤率。2014年的前三季度,奎香巡回法庭共吸收人民陪审员参审40件。人民陪审员参审中调撤率达到百分之65%。在人民陪审员的参陪上,法庭为了方便人民陪审员参与,有时候主动到纠纷所在地,邀请当地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工作。这样既减轻了人民陪审员的负担,也有利于人民陪审员发挥在当地的威望和懂民情的优势。2014年5月间,彝良县树林彝族苗族乡的人民陪审员陈文才和奎香巡回法庭的法官一起,三次从树林乡翻过云贵高原去贵州省赫章县河镇乡调解。终于将一件跨省的、存在隐患的婚姻家庭纠纷在云贵两省交界的地方调解好。 三、与奎香乡民政办建立共同化解婚姻纠纷机制。“去法庭离婚好呢,还是去民政离婚好”。这些都是离婚当事人的一些疑问,因为遇到这样的情况较多。同时考虑到法庭和民政办两个部门在离婚案件的处理上有一些相同的职能,奎香巡回法庭通过和奎香乡民政办沟通,决定联动化解离婚纠纷。在两个部门的共同化解机制上。彝良县奎香苗族彝族乡民政办工作人员姜天毅说道。“因为我们对法律的把握程度没有法官们拿捏得准,所以,请法官们参与离婚案件的调解工作,工作会开展顺利多”。婚姻案件不算复杂的案件,但有其特殊性,特别是落后地方的婚姻那件,处理不好,极有可能会导致留守儿童等社会问题出现。因此,法庭和民政办共同联动,积极给辖区的婚姻纠纷案件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2014年前三季度。两个部门协同办理十多件离婚案件,其中成功劝解和好九件离婚案件。对两个部门来讲,这种联合化解机制是一种新的为民举措。既能及时调解好矛盾,又能稳定社会关系。 “入乡随俗”随民情 事半功倍赢口碑 在基层法庭工作过的法官都会有这样的经历或感觉:“很少有周末休息的习惯,很少有睡午觉的习惯”。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与机关单位迥异的工作作息规律呢,这其实与法庭辖区老百姓的日常生产生活习俗是有着紧密联系的。 “每天早上八点上班,中午休息两个小时,下午两点半上班,六点整下班。每周两天周末休息时间”。这是普遍的机关单位工作作息方式。但身在基层派出法庭工作,如果一味的坚持这样的工作作息方式,那么就注定你不可能很好的融入到群众中去,也注定了你是一个没有群众经验的干部。 都说“入乡随俗”,其实人也好,工作也好,都是一个道理。要做好基层工作,就必须融入到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习俗中去。只有这样,才能借助和运用群众力量和群众经验将工作做好。那么“入乡随俗”,该随那些“俗”呢?刘大辉法官讲了他在法庭的亲身感受,从中我们可以一叶知秋: “2011年我到奎香巡回法庭工作的时候,总觉得工作作息与平时养成的习惯有些格格不入。早上我早早的进法庭办公室等着当事人来,但这个时间很少有人来。当中午十二点左右准备下班时,往往会有很多当事人前来法庭。还有周末的时间来法庭办事的人比平时较多。我为这样的现象郁闷过,不解过,总觉得不可思议。后来我才知道,法庭不比县院机关,法庭辖区的老百姓不懂早八晚五这些规定,只要是有事情,他就会不分时间的到法庭来办事。有些老百姓没有中午休息的习惯,他们恰恰认为中午应该是法庭上班的时候。有些老百姓居住的地方离法庭较远,早上从家里出发,到法庭办事的时候正是中午时间。还有就是法庭辖区的老百姓一般很少用星期几来计算时间,他们是按农历或者集镇赶街天来计算日子的,恰巧很多周末有时候就在赶街天,有些老百姓为了节省时间和麻烦,一边来赶街,一边来法庭办事的也多。了解到这生活习惯后,我随之也改变了自己的工作作息方式。每天早上可以多睡一会,中午的时间尽量守在办公室。另外记准记牢法庭辖区乡镇的赶街天日历,只要是赶街天,尽量做好整天工作准备。经过这样调整,工作果然得心顺手了很多。这也是我到基层法庭后学会的第一个工作经验”。 刘大辉法官是哈尔滨理工大学毕业的高材生,也是一个善于思考的法官。他还曾经积极的对基层法庭每年的案件升降趋势认真做过分析。他认为基层法庭案件升降的趋势每年都会呈现一种趋势:即每年农忙的时候案件较少;农闲的时候案件较多;过年前后案件较多,平时相对要少。通过分析,他认为导致案件这样起伏的原因是:“农忙的时候,老百姓忙于田间地头。农闲时,老百姓有充裕的时间来处理纠纷。至于过年前后案件较多的现象,原因在于法庭的辖区属于劳动力输出的地方,外出务工的人员较多,平时没在家,等过年过节回家,刚好有时间到法庭办理事情”。 其实很多事情需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在哪儿工作都一样,都要自己善于总结。有了这些有益的经验总结,奎香巡回法庭的工作开展得很顺利。他们摸准了辖区百姓的生产生活规律并针对性的提供服务工作,农忙的时候多下乡跑跑,尽量去老百姓身边,去田间地头为他们解决纠纷。赶街天,多多工作一些,其他时间可以随意调节。事情虽小,但总结重要,法庭的作息时间虽然不是大事情,但总结后还真觉得这也是一门学问,一门经验!法官们这种善于思考学习,善于将总结的好经验应用于实践的工作作风很好的适应了当地老百姓的需求,赢得了当地老百姓的好口碑。 长征精神强信心 党的事业记心头 党的事业就是人民的事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国家强盛复兴,是党和人民的美好之梦。作为行使审判权的基层法庭来讲,办好每一件案件,就是在完成党交给的任务。就是在为实现中国梦做贡献。奎香巡回法庭的法官们今天虽然所办理的案件均为微小的民事案件,但小到一针一线的公平正义,仍然是人民群众所期望的。正是这种期望,让奎香巡回法庭的法官们倍感责任的重大和艰难。在任重道远之际,法庭法官干警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长征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指示,全力办好每一个案件。在立案环节上,对生活困难的当事人,法官们依法及时进行减、免、缓交诉讼费等司法救助措施。在送达的过程中,不厌其烦的详细告知权利义务,并认真对诉讼能力较低的当事人进行诉讼指导。在审判阶段,加强调解工作和力度,将调解工作贯彻于诉讼的全过程,在调解未到最后关头,绝不轻言判决二字。除了加强调解之外,法庭的干警也减少坐堂问案的方式,而是携带卷宗,能走多走,尽量将案件带到矛盾的纠纷地去解决。因为法官们都清楚,在少数民族聚居的云贵交界之处,民族结构复杂,地理闭塞,法制滞后,这里的每一件小纠纷都不可小视。每一个案件,只有俯下身去,深入群众中去,深入到他们生产生活的场所中去,才能将案件彻底的解决,才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真是用这样的真情,2014年前三季度,法庭共受理各类案件83件,结案65件,结案中调解结案40件,判决12件,撤诉13件。大量案件的及时化解和处理,维护了辖区老百姓的利益,促进了辖区社会的和谐发展。 “长征是历史记录上的第一次,长征是宣言书,长征是宣传队,长征是播种机”。奎香作为伟大长征途中的重要一程,注定不会被历史所遗忘。红色事业要牢记,红色精神不能丢。在奎香这片云贵高原边界的红色热土,奎香巡回法庭的年轻的法官们将青春与法徽一起坚守,将信念与责任共担,正迎风破浪的在时代的滚滚洪流中书写着他们的人生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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