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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名律师进驻277个村居

2014-08-30 13:34来源:南方都市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南方日报记者罗丽娟 打造半小时法律服务圈,实现优质法律资源城乡均等化。自去年启动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以来,中山市通过建设覆盖城乡的法律援助受理服务网络、培育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等形式,逐步搭建起了“半小时法律服务圈”。目前,中山全市24个镇区均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有338名驻村律师进驻277个村居社区,覆盖率达100%。

  整合多项资源让优质法律服务下沉

  今日,由南方报业传媒集团主办,中山市司法局、广东省律师协会、中山市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联席会议办公室承办,中山市律师协会、中山市公证协会、中山市司法鉴定协会、中山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协办的“共享法治阳光 释放改革红利———‘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与社会治理研讨会”在中山举行。中国法理学研究会理事、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封丽霞,中国人民大学社会转型与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管理哲学教研室主任徐尚昆等知名专家出席,纵论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机制创新、服务模式和经验借鉴,推动“中山模式”的可示范、可推广、可复制性。

  据悉,在省司法厅的部署下,中山市于去年启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实现优质法律服务城乡一体化的前提是资源的均等配置方式,按照“整合资源、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中山市确定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共享”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建,通过建立党委政府层面的领导协调机制和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整合多项社会资源———如政府部门与专业法律机构合作,让专业法律服务介入社会治理等,实现优质法律服务向基层有效下沉。

  建多维网络撑起半小时法律服务圈

  去年12月,中山市政府印发《中山市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五年规划(20 13-2017年)》,标志着中山市在全省率先正式启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目前,已建立了党委政府领导,财政、编制、税收、政法等19个市级部门参与、司法行政机关具体落实的构建工作机制。

  在机制保障下,中山市人民调解组织已形成纵向以市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为统帅,市局调解科(含市调解中心)、24个基层司法所、277个村(居)调委会为纲,横向以225个企业调委会、22个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委会、26个医疗纠纷调解会、4个物业管理调委会及26个其他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为目的调解网络。目前,市法律援助处已在全市24个镇区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在277个行政村、社区设有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这也意味着,市民自其权益被侵害之时起,半小时内即可得到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律援助。

  值得一提的是,中山还设立了法律援助专项资金,法援经费实行上不封顶,办案补贴标准名列全省前列。

  23镇区试水购买公共法律服务

  记者获悉,在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过程中,中山市将律师协会这一社会组织力量纳入进来,通过深化政府购买方式形成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整体合力。目前,中山全市已有23镇区试水购买公共法律服务,覆盖面达95.8%。此外,律师协会已经推出涵盖政府部门、村居、学校、商协会、企业法律事务的214项公共法律服务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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