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严查减刑假释 已建议将711名罪犯收监执行
本网讯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言人张本才今日介绍,目前,全国检察机关已建议将711名罪犯收监执行,其中原厅局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76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通报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的有关情况。 张本才介绍,今年年初,中央政法委出台了《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为贯彻中政委意见,依法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今年3月20日,高检院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为期9个月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 重点针对在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场所服刑的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罪犯,以及人民群众有反映、有举报的其他服刑罪犯以及刑满释放人员等罪犯,发现、纠正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中存在的违法问题,并予以严肃查处,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不公的质疑。同时积极加强制度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法律监督长效机制。 张本才指出,6月,高检院制定下发《关于对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实行备案审查的规定》,要求对原县处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实行分级备案审查。 各地检察机关对“三类罪犯”逐一建档,调取历次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卷进行审查;对保外就医的“三类罪犯”逐人见面、重新体检,逐人逐案进行认真审查;对发现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线索认真调查核实,坚决依法予以纠正;发现执法司法人员徇私舞弊、权钱交易、失职渎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张本才表示,在全国检察机关的共同努力下,专项检察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摸清了“三类罪犯”的底数。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三类罪犯人数进行了摸底,做到了心中有数。 收监了一批罪犯。各地检察机关坚持边查边纠,在对保外就医的“三类罪犯”重新体检的基础上,对违法违规以及条件消失的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提出检察意见。目前,全国检察机关已建议将711名罪犯收监执行,其中原厅局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76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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