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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举办首期《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培训

2014-08-23 12:02来源: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微博浏览:手机版


广西首期《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培训班现场

 本网讯  我区于今年6月份转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为做好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受主管部门委托,广西房地 产业协会联合中国房地产研究会房地产产权产籍和测量委员会于 8月16-17日在南宁举办广西首期《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培训班。

  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修订旨在维护房地产市场公平交易秩序,保护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范交易风险,有效减少交易纠纷。由于新版 预售合同文本在双方当事人信息、资金监管、交房条件、前期物业管理、质量保修等方面都做了明确规定,购房者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可以放心签约,保证了交易安 全。

  培训班邀请了中国房地产研究会房地产产权产籍和测量委员会秘书长赵鑫明以及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程啸讲解新版合同。赵鑫明对新版合同当中的条文进 行逐条讲解,分别介绍了合同修订的背景、主要内容和设计原则,并结合案例对条款当中的内容进行详细解析;程啸从法学角度,依次讲解了合同法的基础理论、商 品房买卖纠纷的类型以及新版合同示范文本的重点问题。

  来自区外及区内的各市住建委(房产局)、房产交易中心、房管所、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共300余人参加了培训。(周伊辰 李景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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