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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有望大幅“瘦身” 年内拟再公布两批

2014-08-21 12:10来源: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原标题: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有望大幅“瘦身”

本网讯  北京8月20日 记者余瀛波 记者从国家工商总局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8月12日,中央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国务院决定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已将3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后置事项后,下一步,工商总局将加快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计划在年底前,再公布两批前置改后置项目,预计年底可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先照后证”。

国家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局长周石平介绍,经过清理审核,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共有226项,其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明确为企业登记前置的为128项;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未明确审批与登记的前后顺序,但实际工作中按前置审批掌握的为98项。

7月22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决定将3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另外5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国务院将按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改相关法律规定后实施。

针对国务院此次发布的《目录》,周石平表示,工商总局已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工商部门切实做好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后的登记注册工作,严格规范工商登记程序。

“要做好有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登记规范工作,对于国务院决定改为后置审批的事项,一律不再作为登记前置,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审批部门的许可文件、证件。”周石平说。

此外,还要完善登记管理信息化系统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要根据改革进程及时调整登记管理信息化系统和信息查询系统中的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确保登记管理信息化系统、信息查询系统平稳运行。同时,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向社会公示登记信息,推进部门间的信息互通共享。

“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不但涉及部门多、范围广,而且还涉及法律法规的修改,这就决定了这项工作必然要有序推进、分步实施。”周石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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