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警变"狱友" 身份颠倒背后的权力观错乱
本网讯 2012年5月至2013年7月,黄某担任海淀看守所六中队管教民警职务,为四个监室的主管管教,负责监室在押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工作。在此期间,黄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多名在押人员亲属给付的现金2万元及加油卡2000元,并为相关在押人员提供特别照顾。2013年7月中旬,黄某被检察机关抓获。最近,黄某因受贿罪被石景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8月18日光明网)
对于个人身份的颠覆性变化,黄某估计始料未及。从负责看守在押人员的管教民警,到被看守的在押人员,黄某走过了一条“狱警”变“狱友”的人生悲喜路。当他要在铁窗里度过一年半不自由的时光时,当他有可能因此丢掉工作时,不知道他会不会因为一念之差而追悔莫及。 可是时光的流逝不可追更不可逆,世上永无后悔药可买。黄某今天的下场,只是必然绝非偶然。公职人员的贪腐行为并不局限于党员领导干部中,有些公职人员权力不大,贪欲却不小。所谓“蚊子再小也是肉”,芝麻大点权力也能帮他“捞”点不正当收入,黄某正是如此。一个负责四个监室日常管理和教育工作的“狱警”,能有多大的权力呢?既不能把在押人员给放了,也不能找个人顶包,他唯一能做的也就是对“监室”在押人员“照顾”一些,在调动监区、疾病治疗、对外联络诸多方面为其大开绿灯,甚至在罪犯计分考核、工种调整等方面弄虚作假。可正是这点小小的“权力”,也能让黄某获利上万,实在让人感叹“官不在小,捞钱就行”。 近几年,监狱民警收受在押人员家属贿赂的案件引起了国家相关部门和民众的关注。监狱民警代表国家行使刑罚执行权,直接从事对在押人员的管理、教育、训练、考核、警戒和行政、行事奖励报请等执法工作,处在刑罚执法第一线。监狱民警的公正与否,直接关系行刑质量高低,关系执法公正与否。当前绝大多数监狱都处在远离城市的郊区,一线民警长期生活在工作环境恶劣、生活清贫、工作压力大的环境里,党风廉政建设在深入基层、深入监区上做的不够深、不够实,给一些意志薄弱的一线民警可乘之机。同时“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错误“实用主义”倾向也让某些一线干警权力观产生了错乱,对其价值取向、人生观念和执法态度都产生了负面影响。 监狱民警的廉政问题直接关系到我国司法公正和刑罚公正,必须得到足够重视。除了要在基层一线干警中对党风廉政问题常抓不懈之外,关键还是要“抹得开面子”,在制度执行上抓贯彻、抓落实。一旦发现苗头,决不能仅仅是内部批评警告,而是要丁是丁、卯是卯的照章处理。同时要完善刑罚执行工作机制,最大限度控制个体自由裁量权,强化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防止权力集中导致的随意化和私有化。 文/任评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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