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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检察院培养年轻干警用“新招”

2014-08-19 20:29来源:中国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沭阳县检察院秉承“人才育检、人才强检、人才兴检”工作思路,统筹全局,着眼长远,将培养青年干警作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不断推动青年干警培养工作向纵深发展。在推行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常规措施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导师帮扶、全员办案、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等制度,引导青年干警积累检察工作经验,逐步帮助青年干警成为检察实务中的生力军。
    建立导师帮扶制度,传授工作经验。抓好新老干警“传帮带”工作,注重培养青年干警树立虚心学习、诚心求教的态度。该院选择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老同志作为“导师”,与青年干警结对帮扶,充分发挥老同志的传帮带的“引路”作用,帮助青年干警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形成以老带新、教学相长的工作局面,帮助青年干警缩短成长周期。
    建立全员办案制度,掌握办案流程。该院研究出台《全员办理公诉案件暂行办法》,规定具有检察官办案资格的青年干警均应办理一定数量的公诉案件,避免青年干警荒废法律知识。年底根据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优秀法律文书评选及十佳公诉庭评选活动,评选结果纳入干警执法档案,并作为年终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全员办案对培养青年干警“一专多岗”的技能、提高青年干警的法律监督能力发挥了重要重要。
    建立列席检委会制度,参与重大决策。该院出台《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实施办法》,规定检察工作作出重大决策前,可以吸收青年干警中的骨干成员参与到重大决策。该院检委会决定重大事项、讨论重大疑难案件时,根据讨论事项的具体情形,邀请相应科室的青年业务骨干参会,充分听取青年干警意见,最大限度疏通青年干警诉求渠道,充分考虑青年干警的利益,保护青年干警的积极性。(徐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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