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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推行新提任干部财产公开政策

2014-08-11 12:20来源:新京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9月后,地方终于有了跟进动作。哈尔滨市现已出台《关于建立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常态化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拟提拔的考察人选,公开个人资产。

 

    公示范围界定于拟提职考察干部

 

    目前,哈尔滨组工网等官网,尚未发布《关于建立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常态化机制的实施意见》。据哈尔滨当地媒体此前报道,“拟提职考察人选的收入、投资、汽车、住房和婚姻状况、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并逐步扩大公开范围”。

    对于拟提拔的考察人选,目前全国各地一律采取“任前公示”制度,即某个领导干部岗位准备选择哪些人员,先在当地组工网等渠道,公示拟选人员的年龄、学历、履历等个人资料。公示过关后,拟选人员才有资格上任。哈尔滨上述规定意味着,该市的“任前公示”,不仅要公示个人年龄、学历、履历,还要公示收入、投资、汽车、住房等个人财产情况;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等“身边人”情况。

 

    实行“裸官”职位限入和提拔限制

 

    此外,哈尔滨当地媒体报道称,在新提任干部财产公开基础上,实行“裸官”职位限入和提拔限制,“裸官”一律不得列为拟提职考察人选,已在领导岗位上的,按照中央规定进行组织调整。也就是说,该市将执行中组部今年6号文件《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将“裸官”清理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领导成员岗位”、“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正职领导人员”等5类岗位。

    据了解,三中全会提出“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以来,哈尔滨是首个具体制定实施方案的省会级城市。

 

    ■ 延展

    新任干部财产公开存三难题

 

    据新京报记者统计,自2009年1月1日新疆阿勒泰地区首个试行官员财产公示起,全国各地推行官员财产公示的试点,已近40个。其中,多数试点均把公示范围界定在新提任干部。

    “在十八大后中纪委的座谈会上,我提出的建议就是官员财产公开。这是经过各个国家‘检测’过的反腐治本之策。”昨日,中纪委特邀监察员、中国人民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周淑真对新京报记者说,此前试点情况表明,即便以新提任干部财产公开为突破口,也面临三大难题:“试点地区层级太低,公示方式限定在内部公示,多数试点昙花一现”。

    近40个试点中,最高层级为省会级城市,十八大之前仅有银川,十八大以来也只有刚制定方案的哈尔滨市,“地市县试点,意味着公示的主体为科级干部,也就是自下而上公开。官员财产公开关系到每一名领导干部,自上而下更合适。”周淑真说。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广州市市长陈建华也提到,南沙新区虽然搞了官员财产公开试点,但下一步怎么搞,“希望中央统一来做”。

   近40个试点中,在网上公开的不到1/3,多数试点如银川、南沙新区都是在内部公开,“在网上公开,这样才能达到官员财产公开的目的。不少地区官员财产公开后,零投诉,没有人提出异议,主要原因就是公开方式不当、公开面不广。”周淑真说。

    此外,超半数试点都是昙花一现,仅公示了一次,周淑真说:“人走政息,财产公示没有形成制度化,所以一旦领导干部离任,官员财产公示就难以持续。”

    周淑真认为,“新提任干部财产公开”既然写入了三中全会《决定》,就表明将成为我国干部监督的主要方式,“虽然此前试点遇到了不少难题,但官员财产公开是大势,不可阻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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