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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产继承和赠与时 公证费20—40元/平方米

2014-08-06 12:45来源:辽宁日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随着沈阳市民房产的增多,继承和赠与房产的情况时有发生。在办理房产继承和赠与时,公证是必须有的一道手续。

  据了解,房产公证分为继承公证、赠与公证、委托公证。

  委托公证通常用于买卖双方不能到场办理相关房产手续,等待房产过5年、房产未取得产权证的这几种情况。其中最常见的就是买卖双方不能到场办理手续。例如张先生夫妇打算在沈阳购置一套房屋,但由于工作原因张先生夫妇经常在外地出差,没有时间来沈阳签订购房合同和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咨询后他们在公证处办理了委托公证,委托家住沈阳的亲属为其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房产中介人士提醒需要房产公证市民注意这些事项。

  一是买方要进行委托公证时,如果要办理 “单独所有”房证,必须在公证书里体现出来,而且买方公证一般情况下银行不认可公证书,在进行委托公证前,提前与贷款专员沟通。

  二是地税局认定公证书内的单身证明有效期为1个月。

  三是公证书发票需要妥善保管,办理房产过户的时候会用到。

  此外,继承公证和赠与公证都是公证机构依法证明继承和赠与行为合法、真实的活动。且继承公证和赠与公证在收费标准上都是 20—40元/平方米。办理公证时需要带的房证、契证和身份证、户口本等要件,建议去相关部门咨询后再进行办理,以免浪费不必要的时间。而委托公证收费则相对较高,沈阳各家公证中心收费标准并不一致。□本报记者/张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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