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政法工作 > 检察院 >

李刚等五名地方副厅级官员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2014-08-06 12:24来源:中国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日前,河北省承德市委原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刚(副厅级),青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副巡视员宋景涛(副厅级)等五人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均在进行中。

    河北检察机关依法决定对李刚立案侦查

     日前,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指定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河北省承德市委原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刚(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决定对李振江立案侦查

     日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决定,指定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山东省青岛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原主任督学李振江(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河南检察机关依法决定对霍声璞立案侦查

     日前,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河南豫港集团原董事长、党委书记霍声璞(副厅级)涉嫌贪污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决定对牛皓立案侦查

     日前,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原常委牛皓(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青海检察机关依法决定对宋景涛立案侦查

     日前,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青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副巡视员宋景涛(副厅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