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经过公证 可作“呈堂证供”
本网讯 刘女士与朋友合伙开公司,双方产生分歧后朋友提出撤股。昨日上午,刘女士在城南公证处拨通朋友的电话,协商公司处置事宜,双方的通话由“安存语录”系统录音,公证员全程监督公证,一旦双方因公司处置问题闹上法庭,这段通话录音可作为“呈堂证供”。这是我省办理的首例通话录音证据保全公证。刘女士与朋友合办的公司近年来运营状况不太好,二人在日常管理中也多有分歧,朋友前不久提出撤股。由于公司已经亏损,双方就撤股事宜产生矛盾,刘女士想索性将公司转手,便与朋友协商。考虑到后续处理中双方矛盾可能加深,甚至会闹上法庭,刘女士想到了公证维权。
7月29日,刘女士到城南公证处咨询,得知我市已于今年3月推出了通话录音证据保全公证,便提出申请。由于这是我省首次办理此类公证,城南公证处专门与提供技术支持的杭州安存网络科技公司联系,由该公司派人现场提供技术指导。昨日上午,刘女士在城南公证处使用“安存语录”系统拨通朋友的电话,说明了公司现状和自己的打算,朋友在电话中也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双方长约5分钟的通话被“安存语录”全程录音,永久保存,两名公证员对这一过程全程公证。城南公证处主任陈秀峰介绍,这次为刘女士所做的通话录音证据保全公证,在我省公证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长期以来,很多商业合作者往往通过口头协商洽谈业务,双方发生纠纷后又因“口说无凭”导致“有理说不清”。为此,我市学习北京、上海等地的经验,与国内最早开展语录电子服务的杭州安存网络科技公司合作,推出了通话录音证据保全公证。与当事人自己的录音证据相比,第三方录音且经过公证,可确保通话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证明效力更高。这一公证也填补了我省公证机构不能提供“调取并保全具有重要价值的原始语音通话证据”的空白,适用于各类民事及经济甚至政府活动,以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当事方合法权益,同时可避免浪费司法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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